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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
    作者:满地白霜
    第1章 穿书
    安省平市永新县。
    闷热的夏天,窗外的蝉鸣声传入人的耳朵里,更添了几分烦闷,尖锐的声音刺的人心里燥燥的,不自觉就带出了几分火气。
    深夜,秦溪躺在竹席上辗转反侧,她现在都还没有完全接受自己穿越了的事实。
    她在家睡的好好的,不就因为看小说熬夜了吗?至于把她送进来吗?
    虽然她自小父母双亡,可也有叔伯亲人啊!她才刚拿到毕业证,实习的工作眼瞅着就要转正了,美好的未来正在向她招手,结果,一觉醒来,什么都没了。
    想到原主的劳碌命,还有英年早逝的结局,秦溪打了个冷颤,世界如此美好,她还没活够呢!
    正所谓六十七十不嫌少,八十九十不嫌多。
    原主也叫秦溪,十二岁,在家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哥哥,下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家里人丁兴旺,秦溪处在不上不下的位置,还是个女娃,被家人忽略那是一定的。
    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她三岁就开始干活了,六岁就开始踩着板凳给一家人做饭,秦溪是没有童年的,数不清的家务挤满了她的时间,逼得她像个陀螺似的,一刻不停的转。
    家里六个孩子,只有她,没有去过学校,家里的鸡鸭鹅,后院的菜地,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这些,都需要人来打理,老实肯干,又怯懦听话的秦溪就是最佳人选,从没有人问过她想不想去学校读书,也没有人给过她选择,默默承受,乖乖听话,是她唯一能做的事。
    书中,秦溪在她十四岁那年,下乡了,虽然周围邻居都说乡下的日子苦,可她不这么认为,在乡下的两年,是她记事一来,过的最为松快的日子,没有忙不完的家务,不会有人要求她去干这干那,更不会有人稍不如意,便对她大声呵斥。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一场雨,小感冒拖成了急性肺炎,最后,客死异乡,秦溪死在十六岁那年秋天,凋零在最好的年华。
    因为同名,再加上遭遇十分让人同情,秦溪对于原书中原主的结局记的还是蛮清楚的,毕竟那是她熬着夜特意跳了章节看的,看了就关灯睡了。
    那本书的主角是她的亲妹妹,即老四秦清,打小就因为长的像年轻时候的奶奶李春花而受尽宠爱,也许是想要弥补自己年轻时候的缺憾,李春花对于这个孙女那几乎是有求必应,儿子儿媳孙子孙女,谁都比不上秦清一个人,对她可谓是偏心偏到姥姥家了。
    书中娇蛮活泼,青春靓丽的秦清吸引了身为退伍军人的男主陆修远的注意力,两人在一起后,是一路发糖撒狗粮,期间穿插着两人创业挣钱的剧情,最后幸福终老。
    那本小说的大概剧情应该就是这样,具体的内容,秦溪已经忘的七七八八了,她看小说很快的,还会跳章节,觉得没意思,不想看的,会直接略过,除非有什么特别戳中她的点,不然真就是看过就忘,晚上睡一觉,第二天早上一起来,昨天晚上临睡前看的是啥基本上就忘的差不多了。
    从原身的记忆中得知,秦家老大叫秦江,今年十六岁,小时候他聪明伶俐,是父母捧在手里的心肝肉,可在他八岁那年,发烧烧坏了脑子,智力永远的停留在了八岁。
    也许是接受不了这个结果,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父母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反转,以前有多爱,现在就有多忽略,有时候,眼睛里还带着怨,嫌他是个傻子,给他们丢人了。
    秦家老二叫秦河,今年十四岁,小的时候很是调皮捣蛋,性格也跳脱,因为打架,被老师叫了无数次家长,再加上他成绩不咋地,是秦家父母眼中不成器的代表。
    小的时候调皮,长大后的秦河玩的就更野了,性格也变得十分叛逆,经常跟街上的小混混混在一起,吊儿郎当的溜达,书也不读了,一天到晚不着家,是街坊邻居眼中二混子的代表。
    秦家老五跟老六是双生子,今年八岁,老五叫秦湖,老六叫秦海,刘琴生了他俩后,就结扎了,这两个老幺,是她的功勋章,是她最小的孩子,是她的心肝肉。
    也许是因为双生的缘故,这哥俩打小就不对付,什么东西都喜欢争,都觉得对方喜欢的,才是真正的好东西,为了争东西,两人基本上是从小打到大,为了他俩,刘琴是操碎了心。
    秦爸叫秦山,是秦李氏,也就是李春花的大儿子,年轻时候,长的是一表人才,那张脸特别招小姑娘稀罕,他就是靠着那张脸,才娶上个城里媳妇,后面又通过媳妇娘家那边的关系,花钱在钢铁厂那儿找了份临时工,努力干了几年,倒是转正了。
    秦妈叫刘琴,是纺织厂的一名普通女工,当初看中秦山的脸,觉得他长的俊朗,人也踏实能干,就同意了。
    刚开始,两人确实过了几年蜜里调油的生活,可谁知道,后面家里的孩子越生越多,他们夫妻的负担也越来越重,秦山父母都是农村人,给不了他们太大的帮助,甚至有时还需要他们帮衬,近几年,家里的日子是越过越穷了,可后悔也没用了。
    秦溪躺在硬板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她的床太硬了,底下什么都没垫,硌的慌,她实在是不习惯。
    现在她睡在堂屋,躺在身下的床是由一块木板和两条板凳拼接而成的,翻身的时候,稍不注意,就可能会掉下去,她原本是和秦清李春花一起睡的,可现在是夏天,她们嫌床上人多挤的慌,太热了,就把她赶这地来睡了,冬天三人倒是会一起睡,人多暖和,再加上家里实在是拿不出一条多余的被子,总不能冻死她吧!
    好不容易做好了心里建设,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秦溪开始召唤金手指了,毕竟穿书了,总得有个金手指吧!毕竟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
    可惜,无论她怎么折腾,随身空间系统灵泉啥的,毛都没见着一根,给她气够呛,接近破晓的时候,睡意上涌,秦溪打了个哈欠,终于困了。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孑然一身,在哪不是过日子,还是先睡吧!
    第2章 猪食
    朦朦胧胧的晨光穿过纱窗,照在秦溪的眼睛上,虽然并不刺眼,可她眼睛还是眯开了一条小逢,下一秒,秦溪下意识侧了一下身体,去摸放在床侧充电的手机,可她忘记自己现在睡的是什么“床”了,身体摇晃了两下,如果不是最后关头稳住了,说不定就栽地下去了。
    大早上醒来就发生这事,可太刺激了,什么睡意都赶跑了,她现在清醒的不得了,哪还睡得着。
    秦溪坐在床边,穿上她那双自个编的破草鞋,有点扎脚,不过还能忍受,这具身体早已经习惯了这双鞋,所以她走路的动作,还算是自然。
    揉着眼睛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六点二十,对她来说,时间还很早,可对原身来说,这个时间点已经非常晚了。
    夏天的时候,秦溪需要在五点半左右起床,烧水做饭,冬天她起的要更早一些,五点左右,一起床,先是烧上满满一大锅的热水留给家里其他人洗漱,再去准备早饭。
    只有充足的时间,她才能十分自如的完成“属于”她的任务,不招埋怨。
    有原身的记忆,做饭这事对她来说,好像难度并不大,毕竟家里穷,也没啥好做的,早上一般而言吃的都是粥。
    一大碗红薯干,两把米,外加后院的红薯叶子,简简单单。
    秦溪在灶台前忙碌的时候,秦家其他人也陆陆续续起床了,但对她并没有投以丝毫关注,毕竟这副场景,他们已经见了无数次,早就见怪不怪了,等着吃就是了。
    第一次实际上手操作大锅饭,秦溪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她闻着锅里的味道可不咋地,怪怪的,有点像小时候看大伯母煮猪食的时候散发出来的味道,红薯叶子应该是被煮烂糊了。
    一掀开锅盖,随着白雾一起升腾飘散的还有这锅乱炖粥的味道,被这味道一冲,秦溪习惯性的往后退了几步。
    不喜欢这个味道的不止是她,正在厨房洗脸的李春花也不喜欢,被那味儿冲到了,不过她不是往后退,而是往前走了几步,当她看到被煮的乱七八糟,惨不忍睹的一锅粥时,神色一变,怒气值是蹭蹭蹭的往上涨。
    “你这死丫头,今天是吃错药了吗?你看看你煮的是什么玩意,糟蹋粮食,我在老家随便煮的猪食,看起来都比你这要强。”
    听到厨房动静的刘琴走了进来,看到脸色不渝的婆婆,到底还是问了句:“怎么了?”
    “怎么了?”
    “你自己过来看看,你那好闺女做的什么好吃的,这玩意能吃吗?”李春花拿着锅铲直接上手在铁锅里面搅了搅,好家伙,更加不能看了。
    褐色的红薯干米粥和烂糊的红薯叶纠缠在一起,画面十分之美丽。
    虽然家里一直挺穷的,可在吃这方面,一直都挺讲究的,不是说吃的有多好,而是干净卫生,菜是菜,饭是饭,粥是粥,菜“色”不错,哪像今天早上这一锅,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秦溪也不想这样,可今天时间有点赶,记忆是记忆,实际上手操作了,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意外发生,不是火熄了,就是烟大呛人,要不就是闻到了糊味,手忙脚乱的翻搅,后来,她索性全部倒进去,加水,盖上锅盖,直接来个一锅焖,她也不知道这焖出来的粥会是这个令人窒息的颜色啊!
    刘琴看了看锅里的东西,确实是有失水准,跟以前的没法比,可她却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这没什么,不就是不太好看吗?能吃就行。”
    说完又转头看向低头的秦溪,用十分温柔的语气说道:“这次就算了,下次可别再犯了。”
    “端盆盛粥吧!时间不早了。”
    至于李春花,她虽然生气,可家里的实际当家人发了话,她一个在家吃闲饭的小老太太还能怎么办!
    刘琴虽然长着一张小巧玲珑的瓜子脸,看着温婉秀气,笑起来还有两个甜甜的小酒窝,可性子却是风风火火做事果决,在家那是说一不二,李春花要是敢在家里作妖闹事,太过分了,说不定会被送回乡下老家种地,毕竟她的户口可一直在桃花村,回村干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当初她能来城里,还是刘琴怀孕生子,需要人照看,要不然,她还是一乡下老婆子呢!
    “哼”了一声后,李春花心情很是不愉快的走了,独留秦溪一人在厨房庆幸,初来乍到,她打算先摸清楚这个家的情况再做决定,可没想要闹的鸡飞狗跳的,能顺利过了这关,那自然是最好的。
    至于奶奶李春花那不善的眼神,她就当自己没看到,毕竟这个家,除了宝贝孙女秦清外的其他人,想在她那儿得个好脸色,确实是难。
    秦溪端着盆到了堂屋,刚把粥盆放在桌上,秦清就忍不住开口讥讽道:“这是什么?是人吃的玩意儿吗?怎么把猪食端上桌了?”
    “拿走拿走,我不吃这玩意。”
    大早上醒来,本来就饿,一看桌上的粥,简直让人倒尽了胃口:“姐,你今天是怎么回事啊?”
    “好好的一盆粥,竟然被你做成了这个鬼样子,你自个看看,这粥看起来有食欲吗?”
    “以前菜是菜,粥是粥的,今天是怎么回事啊?”
    刘琴把手上的大木勺往盆里一扔:“话怎么那么多啊你,能吃就吃,不能吃就自个去做,每天有现成的吃还挑三拣四的,惯的你。”
    饭不会做,衣服也不会洗,一天到晚在家吃闲饭,还就属她话多。
    “你这是干嘛,心里有气朝我来,别牵连小清,不就是嫌我在家吃闲饭了吗?”
    李春花一只手拉着秦清,眼睛却一直看着秦山,那泪汪汪的一双老眼,看着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明天我就收拾东西回老家,反正孩子也给你们带到这么大了,我确实是不该继续在这个家里杵着了,明天我就走,不给你们添麻烦。”
    老太太五十多了,头发早已白了一半,现在这眼含热泪的模样,看着是真可怜,相对应的,现在正叉腰站在一边看戏的刘琴,就被衬托的有些咄咄逼人了,在不知情的外人看来,就是妥妥的一出恶毒儿媳可怜婆婆的戏码啊!
    第3章 左右为难
    “娘,你别这么说,这些年要不是你一直帮着我们,家里这些孩子哪能全都健健康康的长大,你可是我们家的大功臣,可别说那些走不走的事了。”
    “刘琴也不是那个意思,你是知道她的,性子直,没啥坏心,就是嘴笨,不会说话。”秦山依照惯例和稀泥,做和事佬。
    这些年一直夹在媳妇和老娘中间,他的日子也不好过,跟谁一边都不好,至于站中间,谁有理帮谁,那是完全行不通的,这女人发起火来,完全就没有任何道理可讲,往往很小的事,他一帮占理的一边,最后就变成了要赶谁走的大事。
    按理来说,他这个年纪的男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主事人,说一不二的那种,可他在外人眼中,却是个既怕老婆又怕老娘的软蛋,谁都得罪不起,由此可见他在家中的地位实在是一般。
    本来就是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刘琴也没想因为这个跟老太太翻脸,她虽然看不惯在家里闲吃闲喝还多嘴多舌的老婆婆,但她确实帮她看大了几个孩子,关于这点,她无可否认。
    这个时候人们对于孝道之类的还是很重视的,特别是一些老人,对此看的很重,基本上把孝道作为评判别人道德好坏的标准。
    虽然不讲孝道,别人也无法对他们做出什么具体的伤害,可软刀子割肉,虽不见血,但磨人啊!这个时候人们对于名声、邻里关系之类的东西是很看重的。
    谁家名声要是坏了,是要被孤立的,隐形的坏处更是数不胜数。
    刘琴没打算计较,李春花就更不用说了,她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闹腾一通,气一出,事情也就过去了。
    端谁的碗吃饭这事,她还是很清楚的。
    乡下日子清苦,上山下地,那多累啊!还是城里好,她现在好不容易熬出来了,怎么可能灰溜溜的回去,真回去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怎么被那些乡下八婆笑话呢!她可不干。
    最后的结果是秦清瘪着嘴去学校了,手里还拿着李春花偷偷塞给她的早饭钱和粮票,这是她没闹起来的重要原因,从小被李老太无脑宠大的她,可不是什么软脾气的人,之所以选择息事宁人,那当然是好处给到位了,她觉得满意了。
    比起家里顿顿红薯稀粥,她还是更喜欢吃国营饭店里白胖的大馒头,遇上她奶出手大方的时候,油条也不是买不起,想到油条那外酥里嫩的口感,油香油香的味道,秦清感觉自己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也就是她有这个待遇了,李春花这人爱财如命,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吝啬鬼,只进不出,这些年来,能从李春花手里抠出钱来的,也就是秦清了。
    收拾完碗筷,秦溪咬着牙去挑水,她身后还跟了一个小尾巴,是老大秦江。
    她扁担上挂的是小木桶,秦江是大木桶,十六岁的他,长的已经很高大了,如果光看外表,是看不出来他有什么不对的,但他那明亮纯稚的眼神和灿烂的笑容,说话时,天真中带着些许磕巴的话语,很容易让人察觉到他的不对劲。
    “哥,你知道去哪儿打水吗?”
    “啊...知..知道。”秦江挠挠头,因为太紧张了,导致他说话有些磕巴。
    他小时候没这毛病的,一岁多一点,说话就很流利清晰了,那时候,秦山刘琴在外说起他,那叫一个骄傲,说话早,还语意流畅,这代表孩子脑瓜子聪明啊!做父母的,说出去有面。
    八岁那年生病,不仅烧坏了脑子,说话的时候,一紧张就会磕巴。
    “那我考考你,这次挑水你走前面好不好?”说话间,秦溪侧了一下身子,把路给他让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