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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节
    天山这地方,地震是家常便饭,包括整个阿尔泰地区,这里因为大陆板块的关系经常闹地震。

    震级也不大,就是那么一晃,四五级的样子。

    但还是有石头落下来,砸到了人。

    有三个人就给砸死了,完了我们蹲起地上,感到地面不颤的时候,站起身来先是看到被砸死的人,过后又见到孟太竟掉到一个冰缝里去了。

    那冰缝是新裂开的,他卡到里面,伸外挥着手意思是让我们救他。

    胜战龙离这人近,他就伸出手来,可这会,余震又来了。

    大地一阵晃动,然后冰缝相错……

    孟太的死法儿可以列入世界纪录了,他应该是人类史上第一个让地震中的冰缝挤压辗错至死的人类。

    我永远都忘不了他一声声的惨叫,还有他口鼻眼珠,耳朵里渗出的鲜血。

    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惨死了!

    等地震余波平静,一行人走出迷失峡谷的时候,影姐说这个孟太是个私自跑来我们这个世界的什么兽,他惨死了之后,回到他的世界,他还要受尽无上的苦楚折磨之后,再投入人间来修所谓的功德。修好了,他回去,修不好,他就迷失在这人间了。

    这说法儿挺迷信的,反正我们不太信。

    叶凝也是偷偷撇了下嘴。

    但不管怎么说,孟太死了,活生生的惨死了!

    这也算是自作自受吧,有了一个报应,老天爷挺够意思的!

    走过最危险的地方,我们一行数人又在这天山中跟暴风雪搏斗了两天,然后又前进,又走。期间每个人的感悟都是很深,很深。

    末了,我们终于顺利下山回到了老杨的军马场。

    到了军马场后,老杨一通安排之余,他突然问我是叫关仁吗?

    我答是啊,同时回问他有什么事。

    老杨这时一脸神秘给我拉到角落里说:“高人呐,你们都是神仙呐,这不那天你前脚刚走,就有人来,给我拿了一封信,让我转交你!”

    第二百九十八章 义气云天

    我把手套脱了来,用嘴里热气温了一温手,接过一个牛皮纸信封问:“谁来送的信呐。”:老杨神秘看了眼四周说:“我跟你说,你可能会觉得我撒谎。你也知道那天,天有多冷你知道吧。然后,就有个中年人,步行到了这里,笑着把这封信给我,让我转交你。我要留他吃饭,他不吃,让他喝口热水他都不喝。”

    “这还不算,他身上那衣服。就跟咱们秋天穿的衣服一样单薄。我看到了就问他,这天儿这么冷。你不冻得慌吗?”

    我说:“他怎么答的?”冬帅助弟。

    老杨低头想了想,转尔恍然说:“噢,他是这么说的。他说人冷是因为知道冷所以会冷。若是不知冷,便不会冷了。”

    我听罢一怔,暗说这说法确实值得研究啊。知冷方才知冷,不知冷便不知冷也。

    这说法应前辈跟我讲过,意思是说人的大脑因为知道了冷,所以人在寒冷的气候中才会有一系列的感应。若是人控制了大脑,不断给大脑以热的信号,那么人体就不会知道冷了。

    反过来讲。一个到了化神境界的人,他是可以控制每一个细胞的,比如我们把手放到火堆里。正常情况下。火焰遇到皮肤,皮肤让火一烤会出现大水泡。

    但是到了化神境界后,人可以控制细胞不产生上述的一系列应激变化。

    这听上去有些匪夷所思,反正我没证到那一步,这个我不好说。

    思忖至此,我以为是应前辈。就问老杨那人的长相。

    可老杨描述的模样儿跟应前辈相差极远,是以这人肯定不是应前辈了。

    究竟是谁先看过信再说吧。

    我把信封打开,展了信纸凑到眼前一看。

    字是用毛笔写的,蝇头的小楷,字迹非常漂亮。我端详了一会儿字,这才又仔细看信里的内容。

    信的内容大概就是,这人自称方劲农。他说他是受人之托到京城去找我,然后有一事与我商议。可到了京城,他没看到我,后在在我店中得知我去了西北。这就一路赶来。他先去的兰州,打听了西北仙后,又一路奔天山来的。到了天山他来到这军马场,看到我们的车在这里,他就写了这样一封信给我。方劲农说他原本要与我相见,但既然我有要事去了天山深处,他就不再打扰,而是要我明年春天京城打响第一颗春雷的那天动身前往华山,此外他要我带上那把名叫‘泣灵’的剑!

    我读到这儿的时候,正好叶凝来了,她凑过来问:“怎么了,这是谁给你写的信呐。“我喃喃说:“不知,一位高人吧。”

    叶凝:“干嘛呀,他给你写信干嘛。”

    我摇头一笑:“华山论剑!”

    叶凝一怔,我又笑说:“这回看出来我有多忙了吧,刚从天山下来,热水没喝上一口,这又有人约我去华山了!而且还得是带剑去!”

    叶凝这时说:“行!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不就是论剑吗?到时候,我这把刀,也要露一把,论一论!”

    方劲农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要我带剑去华山,这里面的事我一概不知。眼下还是十二月底,距离明年第一次春雷在京城打响的日子还有很久。

    到时候再说吧,到时再看这方劲农是敌是友!

    我小心将信收好,又谢过老杨这才过去跟众人打招呼。

    我们在老杨这儿住了两天,林童,谢宇生还有江明,外加孟太找的那些人只住了一天,就步行去下面的一个军马场提车回家了。

    我们则多留了一天,在这里养足了精神后,正准备要走呢。燕雪提议要跟叶凝试一场刀!

    两人经历了这么多,也算是一起历过苦难的姐妹了,这怎么还要试刀呢?这东西外人可能不理解,但我们理解,武人说话,说一不二!

    说试,那就试吧。

    于是我们大伙就去了军马场的后院儿。

    到了那儿后,我们商量试刀的法子。

    由于大家已经很熟了,所以决定换一种法子来试,不试那种生死刀了。

    影姐也说,刀不比拳,试刀的法子有很多,不一定非要你砍我,我砍你。

    咱们换个法子来,一样能试出高低。

    就这样,两人同意了后。跟着在一片清扫干净的雪地里,叶凝和燕雪面对面隔着一米的距离立着,然后按商量的法子,由老大到军马场找了个土豆顶脑门子上,然后他站在两人中间,完事儿叶凝和燕雪听老大的号令,他喊砍,两人就出刀,然后看谁的刀快,能把那土豆削成两半。

    “二位女侠呀,你们可要小心啊,我这命啊,全在你们手中了。”老大哆嗦着,然后闭眼说:“砍!”

    可是……

    并没有出刀,我看到的是,叶凝和燕雪两个女孩儿绕过老大紧紧搂在一起哭了。

    然后叶凝说,她收了一个妹妹,燕雪也说,她找到了一个好姐姐!

    就是这样,咱不试了。

    当时我挺奇怪,因为这里边有传承啊,有承负的东西呀。后来在回去的路上我才得知,燕雪这一脉祖上的人在陆大娘的前人手中败过,所以每代人就有了试刀这一说。

    可这回经历了天山之旅,燕雪已经跟叶凝情同亲生姐妹了。

    而老辈人对这个也有过说过,意思是如果能化开干戈,两人结拜为异姓兄弟的话,那命运同生同死两脉合为一脉这试刀一说就不必做了。

    两个陌生人很难在一起结成真正的朋友。

    除非有什么事儿。

    可碰巧,叶凝和燕雪就一起摊上了这么一件事。燕雪的原意是通过这件事,磨一下自已的性子和杀气,让自已变的更厉害一些。

    但没想到的是,这一路走来,叶凝对她的百般关心彻底化了这妹子的心。

    然后……

    两人也要义结金兰了!

    所以,我真诚祝福叶凝认识了这么一个好妹妹!

    从天山往回走的路上没有任何的风雪,我们顺利回到了兰州,然后在胜大哥的安排下,在一间很有古韵,很有范儿的大茶楼里,面对一尊据说很灵,且受了无数香火的青铜关公像举行了结拜兄弟,姐妹的仪式。

    “我关仁!”

    “我胜战龙!”

    “洪承天运,时惟太岁!以苍天为证,我二人在关帝面前,立誓结为异姓兄弟……”

    我们在关帝面前,宣读着古老的誓言,然后歃血为盟,喝了一血酒,共同起愿回向天地,见证兄弟结义。

    我和胜大哥结拜结束。

    叶凝和燕雪两个妹子毫不犹豫,双双跪于关帝像前,宣誓结了金兰。

    然后,妹子们也一起,把两碗血酒,喝了个干干净净!

    一时间,茶楼内义气云千!

    那股子几十年,可能百多十年不见的古古的江湖韵味儿,再一次浮现在茶楼虚空之中。

    举行过仪式,我们一行人在兰州玩了将近一星期,然后度过了阳历的新年后,这才跟胜大哥依依惜别。

    临走的时候,胜大哥说没什么送的,他就送了我们很多当地特产不说,又给马彪子拿了一小袋子石头。

    马彪子打开一看,他立马就惊讶了,连说这礼太贵了。

    因为那是一小袋子的和田玉籽料啊。

    胜大哥却说这礼不贵,这是早年,他平定和田玉矿场几起大的斗殴,然后当事的几家矿主给他的礼物。

    当时他现身,以一人之力折服了众人,然后又好言相劝。这才化解了一场很大的私斗。

    胜大哥说这类物件对他而言都是身外物。

    而我们在京城做这样的生意,正好用得着,是以就将这东西给我们了。

    相对大哥的慷慨,我这个老弟真是寒酸的很呐,身边实在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回谢,我只叮嘱胜大哥有空到京城来。

    可胜大哥却是一笑,然后眉宇间透了无穷的尴尬。

    我细细问影姐怎么回事儿,影姐这才说了,七八年前胜大哥去京城谈生意,晚上跟客户去一个ktv唱歌,正好就撞见几个小子喝多了在包房欺负一个女孩儿。那帮家伙眼瞅要得逞,胜大哥就过去,放倒了几个人,然后因为生气,出手重点,就把其中一个人给打死了。

    就这么个事儿,胜大哥一直没法儿去京城,到了后可能会让人给抓起来。

    我听罢,一时愤怒,同样也是伤感不已。

    这或许就是武人的无奈吧。

    太平社会,不出手则罢,一出手就要沾上无穷无尽的麻烦!

    我跟胜大哥说,在京城多少认识一些人,看能不能活动一下,帮胜大哥摆平这事儿。胜大哥却说不要我帮忙,他大不了不去,不用把这事儿太放在心里。

    我则摇头说不行,这事儿得管!

    上次我替官家去曼谷,差点没把命搭那儿,这回我该跟他们要一个人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