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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欲拒还迎
    晚上我们担心会遭遇偷袭,反正白天睡足了,夜里都没合眼。然而一夜平安,没任何动静。黑刀也没回来,令我们暗暗称奇,她难道不要自己的身体,决定做个男人了?

    早上吃过饭,唐韵让我在家看着翠珠,她出去买了手机和饭菜。回来说找遍了整个阳湖市,哪儿都找不到“易魂珠”。这是掉魂所必需的物品,而这种法事是很少见的,所以易魂珠在市面上极其罕见。

    再说现在的阴阳先生,有真本事的没有几个,就算听说过掉魂,也不会做,弄易魂珠卖给谁?并且我们至少需要三颗,那是根本买不到的。即便买到一颗,我和唐韵也主持不了这种法事,只有黑刀才可以。

    唐韵让翠珠假装她,给唐炳打了个电话,把古墓里的情况,简单说了遍。手机开了免提,唐炳声音显得无比惊骇,似乎没想到派去黑刀居然没搞定,反而是唐韵摆平的。为了确定此事真假,叫我们打开视频,要直接和黑刀谈。

    然后通过视频,我说自己不是黑刀,真的换魂了,唐炳这才相信。他叫我们暂时停止追查这个案子,会另外安排人手暗中调查。至于易魂珠,北方是找不到的,必须要求助南方分会,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叫我们不要急。最后又特意嘱咐我们不要出门,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就可以了。

    挂打电话后,我得意地说:“这次黑刀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以后你就可以得到重视了。”

    谁知唐韵撇撇嘴,和我说:“她很厉害的,这次要不是出现这个意外,绝不会在我们面前落了下风。你知道她在茅山学院的成绩有多好吗?”

    “有多好?”

    “学院总成绩第一名!”

    我不由张大嘴巴,黑刀原来这么牛逼啊,当下又好奇地问,你们是因为冰锋,才产生矛盾的吗?

    唐韵轻轻点头,神色黯然地说,黑刀成绩不但好,人也长的非常漂亮。当年受到很多男生的追求,但黑刀却偏偏喜欢冰锋,俩人因此成为情敌,一直以来关系不和。

    那次绝密任务,黑刀成绩虽然最好,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挑选女生。黑刀也以此常常对联合会发泄不满,说如果那次她参与的话,绝不会让冰锋死的。

    我听到这儿,咋感觉冰锋和黑刀的名字这么般配呢?不会是你横插一脚吧?

    唐韵接着往下说,后来她们都进了联合会,自己确实经常做错事,而黑刀却是业绩最好的一个侦探,她也是北方联合会的招牌。

    “什么北方联合会?”我不解地问。

    唐韵先是一怔,随后醒悟过来说:“我还没跟你说过联合会的总体框架。灵异侦探联合会设有三个分会,一个是南方,一个是北方,一个是海外,唐炳只是北方分会的会长。而北方分会是最弱的,比起南方三分之一的实力都不如。要不是有黑刀扛着,早被南方分会给吞并了。所以老大才会大力培养我,想让我也扛起一杆大旗。”

    原来这么回事,我说一个组织庞大的联合会会长,怎么会轻易露面?原来是亲自出马,帮这个菜鸟顺利成长的。

    “那黑刀这么优秀的成绩,为什么会选择你们北方分会?”我对此感到疑惑不解。

    “是因为我的原因……”

    茅山学院毕业之前,都要填写参加哪个分会的志愿,唐韵因为是唐炳送进学院的,当然选择北方分会。而身为她男朋友的冰锋,自然随她了,黑刀于是也填了这个志愿。然而毕业后,凡是有资格进入联合会的学员,都是不能更改之前的志愿,必须加入北方分会。

    唐韵说完后,幽幽叹息一声,似乎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神色没落地回了卧室。这一进去,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整天。

    唐韵几天都闷闷不乐,而黑刀神秘失踪,一去不回。这个时候,唐炳打来电话,问黑刀现在是不是和我们在一起?我说没有,唐炳说她没有回分会,也没跟他联络,觉得此事有些蹊跷,叫我们去查下线索。

    虽然唐韵很不乐意,但老大发话,也不能不听。其实我看得出,她这两天已经为黑刀的事沉不住气了,只不过是鸭子嘴,正好借唐炳这个台阶下来。

    我们仨于是一块出门,因为不敢把翠珠一个人留在家里,唯恐她把屋子变成灾区。出来已经是傍晚了,沿路打听店铺,但没有照片,也没打听出什么线索。

    今晚非常的闷热,穿着紧身皮衣,真的要捂出痱子了。我苦着脸说要不给我换身衣服吧,唐韵起初扁扁嘴没有答应,走了几步忽然兴奋地说,黑寡妇从来就是这身打扮,从没换过装束,那就给她变变装,让她看到一定会气死!

    当下我们去了商场,唐韵专门挑出一件十分艳俗的衣服,叫我去试衣间里换上。在试衣间脱下这身皮衣,低头一看,哥们就忍不住热血沸腾了。这其实是一种折磨,这几天洗澡,你们都不知道有多别扭。

    对,是别扭,没有其他的,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的!

    衣服挺合身,虽然衣服很艳俗,但以黑刀冷艳四射的容貌,却征服了艳俗。在镜子里,这身大红裙子,衬托出整个人像一团火似的,反而显得狂野奔放,别有一番雅致。

    谁知走出试衣间,却发现唐韵和翠珠不见了。擦,唐韵拿着卡呢,我现在依旧是身无分文,这丫头不会又在耍我的吧?我正打算回去换回皮衣,继续捂痱子时,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穿着笔挺的白色衬衣,又帅又酷,一看就是全身名牌,尤其那只腕表,绝对价值不菲。然而抬头看到他的脸,我一下怔住,是特么的莫明风!

    这孙子正色眯眯地盯着我在看,哥们不由恨的咬牙切齿,丫的看着人模狗样儿,其实是个衣冠禽兽!

    我立马改变主意,冲他微微一笑,相信这个笑一定很迷人。莫明风果然眼睛冒光,有些痴迷了。我又转过头,和柜台服务员说:“不好意思,我带的钱不够,明天再来。”说着就要走回试衣间。

    “等等!”莫明风在后面叫了声,我心下暗自得意,上钩了。“如果不介意,我帮你付钱。”

    “那多不好意思,我们又不认识。”我转回身,表现出一副欲拒还迎的样子,心里却恶心到吐。

    “没关系,我送你礼物,这不就认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