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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
    “老头子说了,这里环境清幽,竹就是文人的气节,他应当住在这里,日日读书修习。”程维哲说着,声音里满满都是嘲讽。

    对于程维哲那个臭老九一样的父亲,杨中元真是决定无话可说。

    人傻到这个份上,也真难得。

    放着精致富丽的主屋不住,非要住在偏僻荒凉的小院子里。放着好好的家主不当,非要说什么修身养性,要一辈子做学问。

    可问题时,他能做的好也成,考了几十年学,如今五十的人了,却也不过是个秀才,连自己儿子也比不上。也不知道他那份自信,都是来源于哪里。

    程维哲见他满脸都是同情,顿时不想再把话题纠结在这个父亲身上,只说:“好了好了,不说他了。这次回来,我想着趁机让你帮我清点一下家里的旧物,看看还有什么比较值钱的家什,能拿走的咱们先拿走,省得便宜他们。”

    其实这才是他回程家的主要目的,要不然就程维书定个亲,他想不来就不来,白笑竹也半句不是都说不上他。

    杨中元看他一眼,笑道:“你刚还说我比你聪明,结果你还不是一肚子坏水,家贼难防啊。”

    程维哲推开院门,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子:“什么叫一肚子坏水?我这叫精打细算。反正这些东西,也本来就应当是我的。此番回来,不过是先取走一部分,论说家贼,他们家才是呢。”

    杨中元原本是相同程维哲玩笑一句,没成想他倒认真起来,暗自叹了口气,知道他其实还是对程家这事十分郁结的。

    程维哲同他不一样,他是程家堂堂正正的长房长孙,自幼诗书文采一流,从小被外人称赞长大。

    可却因为父亲没用,爹爹早亡,现在要自己想法子迁出祖籍,这事放到谁身上,都不能马上释怀。

    杨中元见不得他心里不痛快,因此十分贴心地挽住他的手,略微扬了扬声音:“来吧,让你看看我的厉害,保准先把最值钱的挑出来。”

    程维哲扭头,见他故意小鸟依人般靠在自己身上,顿时笑出声来:“你啊,最好了。”

    这一次杨中元倒没有反驳,他嘿嘿笑了两声,让程维哲皱起的眉头也渐渐松了开来。

    其实他刚才对程维书说的那句,是他说给杨中元听的。

    他不知上辈子积了多少德,这辈子才能得如此伴侣,成就美满良缘。

    ☆、073故人

    程维哲跟程赫是在林少峰过世之后才搬来此处的,那时候程维哲已经行了冠礼,所以搬家的时候倒是无人敢乱动。如今即便他不经常在家,碍于程赫很少出门,以前又有二毛一直在,是以没人过来偷鸡摸狗。

    他绕过程赫住的前院,径直往后院他住的偏屋走去。

    杨中元四下打量,心里越发是不懂程赫这个人。从好地方搬来破地方,简直是自讨苦吃。

    程维哲打开偏屋的门锁,他伸手一推,木门便发出吱嘎的响声。

    因为许久没人来住,所以阳光从门缝钻进屋里,能让人清晰看到飞扬起的灰尘。

    “哎呀,最近二毛也一直都住茶铺里?”杨中元把程维哲往后拉了拉,等屋里没那么呛人,才率先走了进去。

    “恩,他一直在七里村学茶,前阵子都没回来过丹洛,最近才让他回茶铺子帮忙的。我家这里,他们就算再不经心,也不太敢懂我东西。”程维哲进来打量一眼,见屋里还同他走时一样,便安下心来。

    程家人是怠慢他,下人们也并不上心,可谁都知道他不好惹。

    动了他的东西,那势必没有好果子吃。就连程赫也十分厌恶下人们手脚不干净,有他在,到底保住了程维哲屋里的那些家什。

    杨中元站在堂屋里转着圈那么一看,立马便噼里啪啦说出一串拗口词来:“你书桌上那个枕木是黄花梨的,看料子是上好的降香黄檀。枕木边上的笔洗,却是前朝汝瓷,看形制,说不定是官窑的。”

    他说完,顿了顿,略微有些得意地看了一眼程维哲,又转身指了他卧房的案几:“台子上的摆件是南海红珊瑚,我曾在御书房见过一株,但比这个要大得多,样子也十分别致。这一株,也只中等偏上而已。墙上的那副字画,是米云亭的冬梅映雪,看纸张与装裱的样式,应当是真迹。”

    他这粗粗一说,便把琴棋书画摆件把玩都说了个遍,程维哲自幼在程家长大,他自然知道自己屋子里都存着多少好东西,只是有些惊讶杨中元只一眼便瞧得透透彻彻。

    但他那小得意的样子却分外招人,程维哲不等他继续显摆,一把扯他进了怀中,狠狠亲了一口:“你啊,这样子以后只能叫我瞧见。”

    杨中元是真没料到他突然来这一遭,猛地被他亲了一口,顿时有些懵了,末了又听他讲这一句,更是哭笑不得:“怎么了,我见不得人吗?”

    程维哲摇摇头,又亲了一口:“不是,我怕你被别人抢走,那我可真要哭死了。”

    “哈哈,你哦,好了,快别腻歪了,赶紧把能带走的打包再说。”杨中元推他一把,笑眯眯道。

    论谁听了这样的话,心情都只怕好极。

    程维哲得了吩咐,立马从衣柜里翻出几件衣裳,杨中元过去挑挑拣拣,找了些好带又没有多大响声的,包进衣裳里。

    程维哲不爱那些华丽东西,他住的地方倒是有许多林少峰早年给他备下的发簪与手串。玉佩玉环也有那么几件,却并不是留给他的,嘱咐他将来给了伴侣。

    这些东西都是极好带又不沉的,程维哲跟杨中元手脚麻利,不多时就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包袱,外人一看,便只知是衣裳被子,不会想到其他的事物。

    等东西都打好,杨中元才百无聊赖靠坐在程维哲那张雕花床边:“这些你是想当了还是自己留着?毕竟是峰叔留给你的,将来咱们做大生意,这些也能撑撑场面,还是留着为好。”

    程维哲刚才放玉佩的时候其实是背着杨中元的,因此杨中元也并未看见,既然是给他伴侣的,自然要正正经经找个好日子来送,这样叫他看到,十分不尊重。

    “恩,留着也好,只是我手里存下的银钱也不过刚好置办商铺,咱们到了衢州,总得买一处大宅子来住,不若我最近多回来几次?这屋里的摆件都不是我爹喜欢的,当了也能存些钱。”

    程维哲见他十分随意坐在自己床上,顿时觉得心里痒痒的。他走过去凑在杨中元身边,同他靠在一起,两个人肩并肩,手拉着手。

    “你啊,当我是没钱吗?”杨中元笑出声来,他一根一根掰着程维哲的手指,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放松。

    想到自己未来的伴侣已经把他们两个的人生都好好打算好了,他的心也跟着热乎乎的,浑身上下洋溢着说不出的惬意。

    大概心意相通、琴瑟和鸣就是这样的感觉。

    程维哲挑眉看他:“难道不是?”

    他总觉得杨中元在宫里过得特别不容易,虽然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如此,可是之后的事情并不如他所想。

    而杨中元这些出了宫的宫人,是不能随意议论皇家之事的。皇家代表的是大梁的最高权力,那是国家的体面与尊严,宫里头那些腌渍事情,自然不能让百姓知道。

    早年也有那不懂事的宫人乱嚼舌根,可官府又不是聋子,但凡知道一个,立马抓住下狱,此生是再也无法重见天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