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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玩笑嘛。不过承认是儿子,又没让他自认是孙子。”许见欧不搭理滕云对自己的阻拦,又把似笑非笑的目光投向了方馥浓,“记得声音响亮,声情并茂,要让全场都听到。”

    两个人稍稍对视了片刻,许见欧那双挺清澈的眼睛里满带杀机,可方馥浓的目光依然深邃绵软,透着他那股子惯常的懒散与不羁。

    十几秒钟的沉默对峙之后,方馥浓掉头走往台上,走向了酒吧的驻唱乐队——驻唱的歌手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个走向自己的男人,看见对方抽出一张百元大钞塞进自己手里,“麻烦下去歇会儿。”

    许见欧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者的笑容,还不忘揶揄对方道:“怎么?这还要伴奏啊?”

    将麦克风握在手里的方馥浓轻佻地挑了挑眉,朝着注视自己的许见欧撅嘴送吻,十足风骚:“让你一次爽过瘾。”

    本来很闹的酒吧一下子安静了不少,一束束目光和追光灯似的打在了方馥浓的脸上,好事之徒们永远不会错过别人出丑的现场。

    万众瞩目下的英俊男人眼波流转,不慌不忙,然后开口唱了声:“娘啊……”

    底下登时一片哗然,这一张口,唱的竟是京剧《四郎探母》的那折《见母》!回龙拜的功架做得十足,配上方馥浓的英俊面庞与挺拔身材,实在又是莫名的和谐与倜傥。

    “老娘亲请上……受儿拜……”

    “老娘亲”三个字一出,也不知是否故意,那双花哨的眼睛笔直盯着台下的许见欧,倒把众人的一腔腹诽全引向了他。

    一个正在调酒的小哥忍不住翻了翻白眼:这地方洋气着呢,怎么混进来这么个土炮?!

    但再嘈杂低俗的地方也有人懂得欣赏国粹,虽然方馥浓本人一直谦虚自称只是略懂,可他的表现从唱腔到功架一概没得挑,嗓音清亮又带有磁性,兼具挺拔遒劲与雍容端方,简直让人着迷惊叹:这样一副好嗓子,不入梨园委实可惜。

    “千拜万拜也是折不过儿的罪来,孩儿被擒在番邦外,隐姓埋名躲祸灾。多蒙太后的恩似海,铁镜公主配和谐,儿在番邦一十五载,常把我的老娘挂在儿的心怀……”

    就连滕云都不知道他还藏了这么一手,有些惊讶地问:“他还会这个?”

    “扮演一个‘须生’这不小菜一碟么?你们叫没看见过方馥浓扮花旦,那扮相,那身段,那细腻勾魂的眼神……啧啧啧……”凯文一连“啧”了好几声,只差没垂涎三尺。

    滕云笑着摇头的同时却又不得不心服口服:这家伙就是这么大开大合,大俗大雅,“占人便宜”和“上房揭瓦”都是他天性里的东西,而在万人中央攫人视线,对他来言再简单不过。

    “胡狄衣冠懒穿戴,每年间花开儿的心不开,闻听得老娘征北塞,乔装改扮回营来。见母一面愁眉解,愿老娘福寿康宁,永和谐无灾。”

    这一段京戏由慢至快,又由快回归了慢,最后收于一个拖出长音的“灾”字,足以绕梁三日,令人回味无穷。

    唱完以后他大大方方下了台,把手里的麦克风扔还给驻场歌手。小刚迟迟未来,可整个酒吧的人都已无暇旁顾,彻底陷入了瞠目结舌的震惊之中。

    在这份磐固难化的安静氛围里,突然就有人鼓起了掌。

    这掌声出自一个男人,清晰、带力且端正,并且很快带动了周围的人。在一片似星火燎原般的掌声里,方馥浓循着第一声掌声响起的方向望过去,望见vip区域的卡座上有那么几个男男女女,而其中一个人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

    灯光太暗了,他只能看见那人的眼睛。

    眼睛细且长,长得跟拖了一笔墨似的,眼梢有些上吊。或许是这个男人已带了几分醉意,又或许是卡座的灯光太过蒙昧不清,这双眼睛显得水光潋滟,格外绰约。

    一种离奇的、似曾相识的感觉撩动了他的心,方馥浓直觉地认为,眼睛长成这样的人一定不会不好看。

    许见欧也朝那个vip卡座上的男人转过了脸,笑着说:“逸非,这就是我一直向你提起的方馥浓。怎么样,是不是名不虚传?”

    第六章 打架只打下三路

    “刚才那是面试的一部分。”战逸非朝方馥浓所在的方向探了探脸,又冲滕云打了声招呼:“滕医生,挺久没见。一起过来坐吧。”

    这样一来他的脸就完全曝露在了灯光下。

    战逸非和方馥浓一样都是窄脸盘,五官特别容易显出来,再加上经过精心打理的头发稍稍竖起,露出一片漂亮饱满的额头,那双本来就长的眼睛显得更长了。眉毛生得也利索,顺着吊起的眼梢斜斜扬起,左耳上戴着的一只造型夸张的钻石耳钉,在昏暗灯光下闪烁着细细碎碎的光芒。战逸非已经有了些醉意,凤眼半眯,削瘦的两颊微微泛红,他一左一右搂了两个尖脸大眼的美女,坐姿极其松懈,态度倒也并不显得太过嚣张。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的气质不太适合生意场,至少他看上去就不太像是生意人。可这双眼睛留给方馥浓的第一印象太难以磨灭——太好看,像梨园里的名角,但这种好看又不是光彩照人的花旦,而是青衣,带着一种秋叶漫空飞舞的冷清感。

    凯文似乎也认识战逸非,一挪屁股就要向他靠近,结果被对方一个冰冷的眼神给撵得很远。

    方馥浓发现不仅许见欧熟识战逸非,就连滕云看似也与他交情不浅,带着这点疑惑他坐在了战逸非的身前,而滕云挨着他坐在了他的身侧。在这么一个嘈杂混乱的环境下,觅雅公司公关部总监的面试就开始了。

    “听许主播说,你是复旦毕业的?”战逸非的声音软且温和,听着挺舒服。但他问话的时候,始终以一种非常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坐于对面的方馥浓,眼神锋利得就像刺客出鞘的剑。

    方馥浓不太喜欢这种如同审度物件似的目光,但他始终以彬彬有礼的微笑应对对方的无礼直视,嘴角保持着些微上翘的完美弧度,点头回答:“新闻系。”

    顶牛的大学,顶牛的专业,战逸非倒也没表现出太多的赞赏之意,只微微点头说:“我毕业于澳洲的莫纳什大学。”

    “略有耳闻,”方馥浓顺着对方的意思接下话茬,不卑不亢,“澳洲最好的大学之一。”

    “也没那么好,花钱就可以上,和这里的婊子一样。”战逸非轻轻拧了一把偎在他肩膀上的一个美女,那个美女丝毫不觉得被冒犯还咯咯地笑,笑得假睫毛直颤,两粒圆溜溜的兔牙也露出红艳艳的嘴巴。替方馥浓将面前的酒杯斟满,战逸非继续问:“听说你以前自己开公司?”

    就是因为这个倒酒的动作,方馥浓注意到了这个男人的腕上戴着一串佛珠。还不是随处可见的地摊货,而是一百零八颗的紫檀木佛珠手链,一圈圈缠绕在骨节秀致的手腕上。倒完酒后,他将由中国结串结的弟子珠捻在指间,看似不经意地摩挲着。

    亏心事做多了的有钱人大多笃信佛教,看来这个才二十七岁的年轻人也老气横秋得不能免俗。

    对方显然对自己的一举一动了若指掌,方馥浓点头:“贵金属投资公司。”

    “经营不善?”

    “不是,运气欠佳。”方馥浓摇头,想了想又补充说,“在运气没那么差的时候,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个绝对不假。”一旁的许见欧接口说,“曾经有一个老太太被他公司的员工忽悠得卖了房来炒白银,到最后连一半本金也没能收回。六十来岁的年纪正是等待颐养天年的时候,结果却无家可归了。”也不知是话出有心还是随口一提,许见欧对上方馥浓有些疑惑的眼睛,嫣然一笑,“买卖不在情意在,这些年我还是挺关心你的。”

    战逸非转头看了许见欧一眼,又把目光投回了方馥浓:“你连最基本的尊老爱幼的品格都没有吗?”

    “开公司就是为了盈利,客户上门时我从来不会考虑什么‘尊老爱幼’,连产生这样的念头都和‘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一样迂腐。”顿了顿,他轻轻一耸肩膀,“当然那个负责替客户炒白银的技术人员,因为业务水平不到位,我已经开除了他。”

    战逸非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语气也听不出浓淡地说:“这就好比打架只打别人下三路,这种行为非常没有道德。”

    “‘道德’这东西很金贵,我会把它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一些重要的人,比如,”他完全能够从一点点最末梢的表情变化中判断出对方对自己刚才的回答是鄙夷还是嘉许,恰到好处的一个停顿后,方馥浓注视起战逸非的眼睛,“我未来的老板。”

    “你说话很油,做事倒有上进心。你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能力也让我很欣赏,完全具备一个成功的企业公关应有的职业素养。”战逸非似笑非笑地勾了勾嘴角,“可是,一个能力出众又满心抱负的青年却不得不为了生计给一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打工,你不觉得世界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