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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二十九军将士们的鲜血,在长城顶上还没有干透,你就这么污蔑他们,到底是什么居心?!”听对方为了达到目的,居然连宋哲元也污蔑上了,方国强更是无法容忍。直接伸出胳膊,去扯彭学文的衣领。

    彭学文身子骨虽然看起来精瘦,动作却极其敏捷。稍稍向后退了半步,就躲开了方国强的攻击,随即转身勾臂,将方国强的手腕捏了个死死。“二十九军将士的血战之功,的确谁也不能抹杀。但二十九军将士的鲜血,却只染红了他宋哲元一个人的紫袍!如今他宋某人心里,只想着如何保住地盘,如何火中取粟,根本不会在乎整个国家的兴亡!不信你去北平打听打听,日寇从前年春天起,就已经开始磨刀霍霍了。他宋某人呢,强压着二十九军和学生队不准反击还不算,竟派遣心腹谋士潘毓桂,不断与日寇眉来眼去。中央政府在民国二十二年,二十三年先后两次拨款给二十九军修建国防工事,可直到现在,北平附近依旧什么都没有。所有拨款都进了他宋哲元的私人腰包,变成了汽车、别墅和小老婆。还有,去年三月,小鬼子土肥原贤二不过随口提了一句,‘北平学生好像对大日本帝国误会很深’的话,他就下令停止了所有学校的军事训练。要不是张自忠等人力谏,甚至连学兵队,他都准备直接取消了……”(注1)(注2)

    作为北平高校的一名学生领袖,彭学文对于河北省主席宋哲元的作为,可谓失望至极。因此数落起来,义正辞严,根本没有半分觉得失实的地方。而周珏、田青宇、陆明等人,毕竟以前没到过北平,对二十九军和宋哲元将领的印象,全是来自报纸和广播。此刻骤然发现,自己一心向往的爱国团体,居然还存着如此见不得光的一面,刹那间,就被惊了个手足无措!直觉得有瓢冷水从脑瓜顶上往下倒,直冰得浑身发凉,连心脏都几乎停止了跳动。

    两桌吃饭的学子都停下了筷子,仰着头看向彭学文,满脸错愕。特别是从血花社的这一批,先前理想几乎在瞬间破灭,一个个双目含泪。只有方国强,即便找不到可以驳斥彭学文的理由,也不肯轻言放弃,咬了咬牙,低声咆哮:“那又怎样,即便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又能证明什么?毕竟全国上下,如今只有二十九军挡在日寇铁蹄前。毕竟日本人的坦克车,至今还没能开进北平城内!”

    “那是因为,宋哲元在跟日寇勾勾搭搭,图谋华北自治!否则,国民政府,也不会一兵一卒,都无法派过来!”

    “你怎么又能证明宋哲元将军,不是在跟日寇虚与委蛇?!你怎么又能证明,你口口声声说的中央政府,会真有勇气跟日寇决一死战!而不是借机消灭异己!”

    “我这双眼睛,一直在北平看着,看着他宋某人,是如何利用将士们和学生的爱国热情,做土皇帝的美梦!”彭学文丢下方国强的腕子,反手指向自己的双目。一二九运动时,我用这双眼睛目睹了他宋某人的高压水枪!学兵团刚刚开始训练那几个月,我也是用这双眼睛,看到了他如何把对他宋某人的忠诚,摆在了国家民族前面!虚与委蛇,虚与委蛇,虚与委蛇有虚与一时一刻的, 有虚与三四年的么?更何况,他都把土肥原贤二请到身边做最高顾问了,还不是准备做儿皇帝么?!”

    “可长城上的那抹鲜红,也不是用漆涂上去的!”方国强对内心信念的坚定,远非血花社其他人可比。再度伸手抓住彭学文的衣领,大声怒吼,“只要二十九军弟兄还挡在日寇面前,他宋哲元,就不可能做得了整个华北的主。退一万步,即便二十九军弟兄放弃抵抗了,我们也要走到北平去,用自己的热血与生命告诉所有人,偌大中国,生长的不全都是孬种!”

    “你这是拿别人的性命做祭品!”彭学文用力掰开方国强的手,大声冷笑。

    “到时候,我自己绝对会站在第一排!”方国强咬牙切齿,一缕血迹从嘴角汩汩而下。“那些整天忽悠着别人为国流血牺牲,自己却在关键时刻找借口朝后方跑的家伙,才是真正的孬种!这种人,没资格指责宋哲元先生,更没资格指责二十九军将士!”

    “你愚昧透顶!”

    “你在为临阵脱逃找借口!”

    双方根本说不到一起去,转眼间,就转到了相互进行人身攻击。眼看着两人就要上演全武行,刚刚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周珏赶紧伸手将他们拉开,“大方,你这是干什么?坐下,有话好好说!秀才,你也坐下!你去南京,是你的选择。我们这些人,却不能因为你的几句气话,就转身向后!我们会亲自去北平看一看,把齐鲁人民支持抗战的心意,让二十九军将士知道。如果宋哲元先生真的像你说得那样不堪,而不是出于误会的话,我们至少要跟学生军在一起,共同进退。”

    “对,大不了,我们转头去延安!”方国强松开彭学文的脖领子,激愤的话冲口而出。

    这句话,比先前所有反驳居然还管用。彭学文登时就是一愣,殷红的脸色瞬间转成了青黑。缓缓放开方国强的手腕,他向后慢慢退避,一边退,一边以极低的声音追问:“日寇就在北平城外,你们去延安做什么?”

    注1:宋哲元将军的确率部在长城与日寇血战。但宋哲元将军的目光,也难逃当时地方势力的局限性。总幻想着在日军、国民党中央之间捞取生存空间,结果反被日寇看到了染指华北的机会。

    注2:潘毓桂,宋哲元的心腹。曾经代表宋,多次与日军谈判。1937年七七事变中,屡次向日军出卖二十九军作战计划,导致南苑失守,上千大学生惨死日军刺刀之下。

    注3:关于书中争论,皆为当时人的义愤之言。肯定有偏颇之处。但是,他们都还年青,他们会慢慢成长,慢慢改变想法。

    第二章 五月的鲜花(四 上)

    当彭学文和方国强两个大声争执时,张松龄一直在怔怔地听着。没有插嘴,也没插嘴的勇气和能力。二人的对话,几乎颠覆了他先前对整个世界的认知,让他根本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烈酒和怒气的双重作用下,他眼前的一切都变得非常模糊,非常不真实。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回家的火车上做了一个可怕的梦,明明知道梦里边一切都是假的,可是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让自己清醒过来!

    直到方国强说出那句,“大不了,我们转头去延安!”仿佛一道霹雳,砸进了他的灵魂深处,让他瞬间睁开了双眼,额头上冷汗淋漓而下。

    他才不想去什么延安!无论是为了什么崇高目标!去北平参战,一旦血染沙场,他的父亲和哥哥们虽然会为他悲痛,却早晚会明白他的选择!早晚会指着他的墓碑,教育他的侄儿、侄女们,以他这个叔叔为荣。而去延安呢,那只会给整个家族带来灭顶之灾!要知道,在山东地界,你可以支持中央、支持河北,甚至支持日本人都行,无论明着支持还是暗地里支持,警察们发现后,顶多会找你些麻烦,却不会要你的命。而一旦与**有了瓜葛,那可就是抄家灭族勾当,死后尸骨都入不了祖坟!

    张松龄上中学的时候,曾经亲眼看到一对年青的夫妻和他们不到四岁的孩子,因为跟**有了牵扯,被警察从教会学校后面的宿舍里抓了出来。连金发碧眼的主教跑到省警察局去找人说情,都没起到任何作用。只过了几天,案子就审理完毕,那对男女老师双双被判处死刑,孩子送进孤儿院。行刑的时候,县长命令全城的人务必到场观看,以儆效尤。那个女老师的心疼孩子,低着头一直在哭。那个男老师却好像已经吓傻了,居然始终高高地仰着脖子,唱一首洋文歌。旋律很悲壮,可惜谁也听不懂。直到枪声响起,二人身上都染满了红。

    三天后,那个本该送往省城孤儿院的孩子的尸体,出现在郊外的臭水沟里。肚子胀得鼓鼓的,四周飞满了豆绿色的苍蝇。还有一群无家可归的小乞丐们,围着尸体一边笑一边丢石头。

    张松龄正好跟同学出城抓野鸟,看到了那群小乞丐。在豆绿色的苍蝇迎着阳光飞起来的瞬间,他立刻就吓尿了裤子。从此以后,一连好几个月,几乎每个晚上都在恶梦中惊醒。依稀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死在臭水狗里的孤儿,都已经烂得不成样子 ,还要被人往身上丢石头。

    “你怎么了,没事儿吧!”一只洁白的手帕出现在他眼前,驱散梦魇般的记忆。是彭薇薇,只有她身上,才带着与手帕同样的香气。一把抢过手帕,张松龄没头没脑在自己脸上抹了几下,然后将手帕递回去,惨笑着回应,“没,没事儿。我,我以前从来没喝,喝过这么多酒!”

    “那就少喝点儿。你年纪小,别跟他们比酒量!”彭薇薇轻轻蹙了下眉头,没有接回自己的手帕。

    “我,我一会儿洗,洗完了,再还给你!”张松龄很敏感地明白了彭薇薇厌恶什么,讪讪地将手帕收回来,揣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

    “送你了,我还有很多!”彭薇薇笑了笑,脸上露出了两个非常可爱的小酒窝。

    张松龄被笑容晃得有些目眩神驰,借着几分酒意,壮着胆子问道:“你家也是灌县人,跟周珏,跟石头大哥是同乡?!”

    “才不是呢!我们老家是扬州的,有一个姨妈嫁给了周大哥的叔叔。所以小时候才经常往灌城跑。周大哥后来到扬州读中学,就住在我们家。不过没等中学毕业,他爸爸就把公司开到青岛去了……”终于有人肯跟自己聊一些国家兴亡之外的事情,彭薇薇翘着小鼻子,大眼睛忽闪忽闪。

    “噢——”张松龄拉长了声音点头,尽力让自己不再去想有关延安的回忆。无论灌城还是扬州,对他来说都是非常遥远的地方。只有青岛,在记忆里还约略有些印象。那个小城曾经是德国人的租界地,风格与山东省其他地方非常迥异。海里边漂着冒着浓烟的大轮船,商店里还能买到一种叫做啤酒的东西,无论颜色和气味,都跟马尿相仿。

    说着说着,两个小家伙就忘记了周围的人,自顾小声嘀嘀咕咕。坐在桌子对面的彭学文很快就发现了这一事实,顾不得再跟方国强争论,咳嗽了几声,笑着喊道:“薇薇,薇薇,薇薇-----”

    “干什么?”彭薇薇跟人聊天被打断,不高兴地抬起头,给了自家哥哥一个大白眼。

    “没事儿,我只是想问你吃好饱了没有。如果吃饱了,就早点上楼洗漱吧。你年龄小,正长身体的时候!”

    “知道了,麻烦——!”彭薇薇很不情愿地站起身,拖长了声音回应。走了几步,又笑着回头向张松龄挥手,“一会儿你吃完了饭,记得到我房间里拿前几届北大的入学试题。最佳答案我都已经找好了,一并抄给你!”

    “谢谢,我一会儿就去敲门!”在彭学文几乎要杀人的目光注视下,张松龄傻呵呵地答道。

    这小子真不知道什么叫客气。彭学文气得直想吐血,但找自家妹妹拿前几届的考题,是他主动说出来的。此刻不能当众把说出来的话再吞回去。正搜肠刮肚想着如何让傻小子明白天鹅肉并不那么容易吃的时候,临近一座雅间的门被从里边推开,有名身穿青灰色长衫,模样儒雅的中年人,端着一杯酒,向大伙的桌子走了过来。

    “几位,打扰了。鄙人姓秦,是这间饭店的股东。刚才无意间听到了几句各位的谈话,不知道能否讨教一二?!”中年人说话声音很柔,有点儿像收音机里的男主持。

    在座的青年学子们,一下子闹了个大红脸。都以为是刚才大伙调侃酒店主人拿旅馆当别墅的典故被人听了去,恨不得立刻狼狈而逃。

    还是彭学文心理素质好,即便觉得尴尬,却依旧能站起身来,笑着向秦姓中年人还礼,“秦先生言重了。我等只是说一些酒后戏言,狂妄无知之处,还请先生多多包涵!”

    “客气,客气!”秦姓中年人拉开彭薇薇刚才坐的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了下去。然后点手唤过男招待,命令他给自己拿一份餐具,顺便再让厨房添两个拿手菜。接着,又笑呵呵地补充:“小地方,实在弄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几位随便吃点,算给鄙人一个面子!”

    “不敢,不敢!秦先生太客气了!”本质上,座中学子都是涉世未深的半大孩子,远没学会如何跟人打交道,更不知道如何拒绝一个慈祥长者的主动邀请。

    “别叫我秦先生,我们小地方人,不习惯这种文绉绉的称呼。长辈赐名为德刚,你们叫我德刚兄,或者老秦,都行!你呢,这位兄弟,能不能把大伙向我介绍一下。听你的口音,好像是从北平过来的?”中年人社交经验极其丰富,几句话,就控制了交谈的主动权。

    “我叫彭学文,扬州人,在北平读过几年书。那一桌都是我的学弟学妹!”彭学文警惕地皱了下眉头,不卑不亢地回应,“这一桌,刚才走的那个小姑娘是我妹妹,其他,都是山东大学的同学。准备暑假到北平旅游的。结果在镇子里找不到合适地方住,就跟我们一样住在了您的酒店里!”

    “哦,是这样?!”明知道彭学文在敷衍自己,中年人却不戳破。伸手接过侍应生取来的餐具,自己给自己摆好。然后笑了笑,继续问道:“对小店的居住条件还满意吧?!当然了,肯定不能跟北平、青岛那些洋人开的大饭店相比。但在这方圆两百里之内,秦某可以保证,你们绝对找不出第二家!”

    “的确不错,无论住的条件还是饭菜口味!”彭学文巴不得立刻将秦德纲打发走,笑了笑,话中开始夹枪带棒,“但是,这个价格么,呵呵,秦老板别生气,我们都是穷学生,说句实在话,如果今天还有其他选择,真的不敢在您这里住!”

    “很贵么?不会吧?!”秦德纲大吃一惊,满脸无辜地追问。

    “不算贵?!”外人面前,方国强即便跟彭学文有再多矛盾,也会主动为对方帮腔,“才一块五一天,还不够这顿饭的零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