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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章 疯子
    1942年一月,冬,哈尔滨市秦家岗中心广场,一座建于1900年,哈尔滨圣·尼古拉教堂,亦称中央寺院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被人说里头住着一个疯子。

    人们口耳相传,说这个疯子披头散发,一边的胳膊是没的不说,还总是会在有人靠近时,裂开嘴,笑出声儿来。

    笑出声儿来其实这也没什么,主要是他这笑声实在是让闻者瘆得慌,太可怕了。

    总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着,那些怪奇典故里说的所谓的鬼笑,大概也就不过如此而已罢了。

    玉红是这座教堂附近学校的学生,家住在北五街道的老院子群里。

    爹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殉职去世了,生前是部队里炊事班的班长。

    因为跟着的连队去打仗,晚上在营里给大伙儿炒菜的时候,被半路杀个回马枪回来的敌人给一并轰死了。

    后来,她哥又跟着她爹一块儿也去当了兵,即便娘说再也不认他这个儿子了,他也还是要去。

    至此家里就只剩下玉红娘俩儿了,她母亲也在她这所学校里,当教书老师,管她管得向来很严。

    诸如吃饭不许说话,拿碗不许有声儿,说话不许大声,走路不许歪七扭八,更不许跑跑跳跳,坐时腰杆要挺直,做饭菜至少会五道以上,不许随便和男同学说话,不许在五点之前回不到家,不许晚上出门........

    所以玉红自从她哥走后一直以来的生辰愿望都是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不要和娘亲住在一起了,可惜现在的她除了读书写字,偶尔炒个小菜什么的,啥也不会,什么本事也没有,要想搬出去,也就只能是想想而已了。

    可能就是因为打小就生活在刻板乏味的环境下,导致玉红只要在自己的轨道上碰上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有趣的,就一时间什么再也顾不上往前扑过去了。

    就好比现在,红玉正一脸好奇,不知死活的凑过去,别说附近的孩子了,就是那些大人,整条街见到都扭头就跑了的教堂疯子身旁,搙了搙裙子,坐在他身旁台阶上,脆生生的询问,“你是谁啊?为什么一直坐在这里?你家呢?你不回家吗?为什么一直待在这里吓人?你爹娘呢?怎么也不来找你?”

    玉红凑到疯子跟前和他说话,绝非偶然,更非一时兴起,而是玉红每天上学都会经过这条街,都会走过这座教堂的大门口,而这个疯子,有时候回坐在门口,有时候会躺在门口旁的大杨树底下,可无论他周围的风景如何变换,唯一不变的,就是,这家伙,一直都在看着自己傻笑!

    玉红可以说是被疯子故意引过来的,当然了,主要还是玉红胆儿肥,要是换了旁的人,估计早跑得没影儿了,哪里还可能直接上前问话啊?

    果不其然,疯子的回答不是摇头晃脑,就是扭过头来,看着玉红笑,笑声一如既往地可怕。

    “你到底在笑什么?为什么总是这样笑?”可玉红面上只有疑惑,并无任何惊恐之色,伸手,忍不住拨开了疯子乱糟糟盖在脸前,好几根都打上死结,枯得跟把干草似的长发,“你这头发我来帮你理一理吧?你看得见路吗这样?”

    “嗷呜!”

    疯子不同方才,反应极大,伸手,用力把坐在自己身旁的玉红往后一推,推倒翻下了台阶,然后就想被惊吓到的野兽一样,捂着脸,起身,扭头,仓皇而逃。

    待玉红捂着摔痛的胸口,扭头,台阶上早已空无一人了,只剩下方才惊鸿一瞥到的一星半点的疯子头发底下的容颜模样,在脑海里反复浮现。

    那是一张经历过怎样苦难的脸?!右侧脸有一条从太阳穴一直到下巴的蜈蚣形状的疤痕,这还不是最恐怖的,他的脸上坑坑洼洼就像被谁那锤子砸过似的,鼻子还被咬掉半块肉,整张脸,居然只有一双眼睛,完好无损的。

    “小玉!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儿?娘不是跟你说过吗?现在这个世道乱,外头坏人多,说!今天为什么晚回来整整二十多分钟?你干什么去了?”

    玉红的娘名叫孙蓬,乍一听,还以为是个男人,不过也确实,据说姥姥姥爷在取这个名儿之前,就以为娘亲是个男娃,根据就是酸儿辣女,姥姥怀着娘的时候特爱吃酸的,酸枣糕,酸豆角,拍黄瓜,酸菜鱼,越酸越带劲儿,不过事实证明这些说法,说说就好了,信了你就输了,最后还是个女娃。

    在那种社会里,姥姥姥爷又是北平四合院里的,人人都只能对着四面墙,以为这就是世界的全部,其实跟井底之蛙看天是一个道理。

    反正就是封建迷信,重男轻女是肯定的了,加上姥爷有好几房太太,姥姥不过是其中一个二姨太太,还不是正室,生了个赔钱货,自然也就跟着倒霉。

    首先从姥爷这儿失宠了,接着就是连府里的下人都不待见她,情绪终日郁郁寡欢,最后只能借酒度日,最后在一次喝醉和一个倒夜香的搞在了一起。

    还被大太太瞧见了,当场捉住,当夜直接就被人拉去柴房打死了,当时娘亲刚满七岁,亲眼看着了,记得特真切,才告诉她。

    用来告诫她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让她不要被骗了,不要像她自己,像姥姥,付出那么多,结果却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

    死后甚至连祖坟都进不了,直接裹上一层草席,抬到郊外去,丢在那里,埋都不埋,直接给野狗随意叼了去加餐。

    玉红说的结结巴巴的,低着头,还垂着眼,不敢看孙蓬,“我..........什么也没干,就是去同学家看了会儿书,娘,对不起,下次我再也不敢了,我一定早回来。”

    孙蓬向来就不是个讲道理的主儿,如今见玉红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便认定她肯定干了什么不好的事,遂转身,伸手,把插在鞋柜旁花瓶里的鸡毛掸子抽出来拿在手里,走到玉红跟前,扬起手,就吵着她的后背狠狠抽下去,待抽得手臂酸麻后,把担子丢在玉红脑袋上,“下次,要是你再有下一次,就不仅仅是用这个来打你了,听明白了吗?”

    玉红咬牙忍着剧透,点头,从打颤打个不停牙缝中挤出三个字,“明白了。”

    她就知道,娘亲没这么好打发,哪是一句对不起就能完了的,如此,预料之中,却没想到,娘亲的力气下得是越来越大了。

    自从哥哥离家后,她的日子一日比一日难过,她真的想走啊!

    如果可以,她真想马上离开这个地方,去哪里都好,她觉着这世间哪里都不会再比这里难过得下去了。

    要想立刻独自生活,首先需要的就是钱,其次才是落脚点,没钱她就得饿着肚子,没钱她就连车票也买不到一张,所以钱是最重要的。

    算起来玉红过完今年的生辰不过也就十五岁左右,根本就不会有人请她做工,因为她太小只了,看着就没力气,重活干不了,讲脑子的,她学识也还不够。

    街头卖艺什么的,其实她也不是没想过,可她会的才艺思来想去,唯一能上得了台面的就是那两口口琴。

    还吹来吹去就只会那一两首,哪个傻子会丢钱给她,她自己听着连自己都不会,她所能做的就只有典当东西拿去卖钱。

    不过都不是什么值大钱的东西,都是些从前爹爹还在部队里干活的时候,去到某些地方见到稀罕地小饰物就会拿回来给她的,别说是金鱼了,能换一个大洋就已经很不错了,那堆东西。

    被逼到绝境的时候,例如近日娘无故拿她发泄的次数日益见多,又或者是娘对她的大到说话方式,小到今天穿了什么颜色的袜子都管东管西,奚落不停,她心里就会有一个很不好的想法,“偷”。

    玉红以前见过人怎么去偷钱,就像是在电车拥挤的车厢里,或者是在黄昏前人多的菜市场里,又或者是在大街上,不经意间一撞,然后不动声色的顺手牵羊。

    可是她每每到最后关头,眼看那人鼓鼓的皮夹就在自己面前,自己只要稍稍一伸手,动动手指头,就能顺利拿到了。

    可她还是下不了这个狠心,忘不了那在自己一生中没留下多少印象的爹爹,唯一一句,时至今日,还记得很清楚的教导,“囡囡,人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忠忠直直,就算是去要饭,腰杆儿也要挺直。”

    玉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