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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节
    精灵公主咬着下唇,道:“我想,我得提醒你。小心我哥。兰洛特·夜歌。”

    “你哥?兰洛特·夜歌,精灵王子殿下?我为什么要小心他,难不成……你哥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成天叫嚣着要打倒人类,让精灵族称霸亚里斯大陆?”

    “不是。”星芭黛摇头道:“精灵对地位,声望什么的虚名不敢兴趣。绝大多数精灵又爱好和平,没有什么种族独霸,称雄亚里斯这一说。”

    “那我干嘛要小心他?

    “这个……”星芭黛小心翼翼地想着合适的措词,最后才道:“你知道的。每个族群都会出那么一两个另类。比如你,就是人族里面的妖怪。”

    另类,还有妖怪一词都是出自徐铮的嘴。精灵公主的学习能力相当的不赖,已经真正把握到了它们比较现代的用法,用得那是相当的精僻。只是徐铮听了难免一头黑线,我怎么就另类、妖怪了?他自己也不想想,就他重生到亚里斯大陆后所干的这些事,除了他以外,别人根本就没法做得到。以前徐铮自己看过一本叫做《三国演义》的古书的时候,上面评论书里一位智者诸葛亮时就形容:多智而近妖。他顶着个人机合并后的脑袋来到异世,一脑子稀奇古怪的主意,不是多智而近妖是什么?活脱脱就是一妖怪!

    徐铮现在就郁闷的看着星芭黛,道:“说说吧,你哥是什么个另类法,又妖成什么样子?”

    通常会形容一个男人妖的话……瞬时间,素未见面的精灵王子在徐铮的想象里摇身一变成了一只孔雀,正站在那里展现着自己华丽的尾羽,藏着自己后面光秃秃的屁股在那里搔头弄姿。唔……怎么像形容百合花男爵吉米那个美人脸?

    徐铮心里毛毛地:“你哥很变态?”

    “胡说八道!你才是变态!你全家都是变态!”星芭黛瞪眼道。

    得……下次不要随便说别人哥哥的坏话。也不要随便再在人前说前世的用语。瞧这小姑娘学得多顺溜……另外,得让露琪和精灵公主保持距离。丫忒能带坏人了!连你全家都是变态这种话也能教得堂堂精灵公主说出口来……

    “好吧,好吧。”徐铮举手投降:“我在听你说。”

    星芭黛顺了口气,道:“每个族群都有那么个另……”

    看到徐铮不怀好意的眼光看来,星芭黛连忙改口道:“例外。我哥就是。他比我大五十岁。”

    我的妈……大五十岁,按人族的观念,已经该叫爷爷了……突然想起,星芭黛好像有上百岁吧?汗,好老的老的姑娘……还长着一张少女的脸,真是水仙不开花——装蒜!

    徐铮心里腹诽着,明智不敢开口发表谬论,听星芭黛继续道:“他小时候刚生下来的时候,跟我一样,由于是人族与精灵族的混血,体质相对要弱一些。他跟我不一样的是,我是亲魔法体质,出生就可以练习自然魔法强化体质。他却是亲战技型的,没有办法一出生就开始练精灵的箭术。

    听父亲说,那时候他体弱得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搞得全族都头痛不已,生怕这个精灵族的王子就这样夭折了。”

    这样啊,听上去挺让人同情的。徐铮自己在病床上呆的岁月就悠长得可怕,最是同情这种多病体弱的人。

    星芭黛继续道:“后来,父亲想到一个办法,让哥哥去修习人类的斗气。因为这个技能和岁数没有关系,再小都可以练。”

    斗气还有这个好处?奥森可没有说。徐铮突然想,这是不是就叫做从娃娃抓起?从出生就开始练,难怪什么什么武圣,又是什么什么武神,人族里出得最多。靠!武圣也好,武神也好,有什么了不起的?按徐铮的理论,让他们从小就累死累活的练这些东西,剥夺了他们精彩的童年,当诛!

    心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听星芭黛道:“这样练着练着,身体倒是好了。但毛病也练出来了。”

    啥?走火入魔?还是练成神经病了?

    “你知道的。精灵的箭术在整个亚里斯大陆都独居一格,虽然这样说好像有点自大,但精灵的箭术确实能非上亚里斯大陆第一。偏偏族里出了个怪胎,一练人族的斗气就练上了瘾,完全无视的精灵世代传承的箭术,非要学习斗气与剑术。”

    徐铮怔了一下,道:“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吧。人各有志,也不一定非要精灵族就必须学精灵族的箭术。你哥哥有自己的爱好,那也是好事。要是因为这样而反对他,我只能说你们的目光还是太狭隘了一些。尤其是你父亲,在这个时候更应该支持自己的孩子。”

    星芭黛叹气:“没有不支持啊。精灵族比较自由散漫,无论爱好什么,只是不影响到别人,没人管你自由散漫……”嗯,徐铮暗自点头,非常有自知之名,一帮懒骨头!

    “麻烦就出在这里。以人族与精灵族的混血体质,练斗气剑术不是不行。只是精灵的血统占了大半,就注定了我哥的体质力量不足,敏捷有余。如果勤练箭术,肯定会成为一名好的弓手。但练斗气与剑术……就像人类学箭术,先天不足,总是会差一些。虽然不能说百分之百的都这样,但绝大部份情况都是。我哥就是绝大部份中的一员。”

    “偏偏他又志气得很,总是不服气。练斗气剑术练得非常努力,这就是最麻烦的地方。”

    徐铮怔然:“勤奋努力是好事啊。有个这样的精灵王子,应该是全族的骄傲。你烦恼什么?”

    星芭黛摇头:“他勤奋努力得见人就找架打,成天拿着剑蹲在精灵王城大门口守着,见人就眼里冒绿光,强拖着别人比斗。而且这样一干就是一百多年,成了拦路一霸,是人都受不了啊……”

    一百多年!狂汗……这确实让人受不了。这精灵王子兰洛特·夜歌真是造孽哦,真练成神经病了!

    36 精灵族的祸害王子 02

    “整整一百多年,全族都被他祸害得不轻。”星芭黛头大的又道:“真要放开手打,谁会白痴到和他比斗气剑术?当然是他打不过别人,因为他的精灵主导体质的原因,练斗气剑术再用功也没多大长进。可他是王子啊,大家都只能让他三分,放弃最强的箭术和他去比近战,就没几个人能打过他。他这人又执着,这样一干一百多年,真是族里最大的祸害!”

    这个精灵王子倒是相当的有趣!徐铮嗤的一声就笑了出来。花孔雀的形象变成拦路虎,徐铮想象着俊美的精子抱着剑,眼里冒着绿光,虎视耽耽的瞪着每一个过路的精灵时的情景,忍不住暴笑出声。

    “笑什么笑?”星芭黛没好气的道:“大家又不愿意伤他的心,只好让着。结果搞得他越演越烈,对斗气与剑术的学习更是执着。”

    徐铮更想笑了。如此说来,这个精灵王子兰洛特·夜歌还蛮可爱的。

    星芭黛道:“等他差不多把族里的人快要打遍了之后,发现族里没有对手,就扬言着要到人类的社会里去寻找强者。”

    徐铮睁大了眼,道:“这还了得?那根本就是找死!”

    “是啊。”星芭黛道:“所以我父亲严令禁止他离开精灵王城半步。这不,他就只好守在门口打人打架……”

    徐铮终于有些懂了,道:“你的意思是,他肯定会遇上我,也肯定会找我打架。因为,我就是个人族。额……对于你哥来说,说不定就是人类的强者……估计他就没见过几个人类,凡是见到人类。就都以为是所谓的强者……汗……你哥脑子有问题。”

    星芭黛点头,道:“强者嘛,我看着你不像。吃喝玩乐,出稀奇古怪的主意没有人能赶上你。至于打架……你多半没有我哥强。你是族里贵客,我真怕他把你打伤了。你要去精灵王城的消息全族都知道,不可能不会遇到他。就算不会遇到他,他也会想办法堵你,想办法找着你打架。真让人头疼。”

    徐铮道:“你是担心我,是担心你哥?”

    “两个都担心。我怕他打伤你,又怕你让他失望。好像练斗气与剑术就是他唯一地爱好了,失去了这个,哥哥肯定活得不开心。”

    靠!担心来担去,就是怕自己被打伤或是让兰洛特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所谓的人类的强者而失望。这丫头也太偏心了!枉自己对她那么好,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给她留着。

    星芭黛还在小声请求道:“请看在他是我哥哥的份上。忍耐他一下好不好?算我求你了。以后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见到他就跑快点,千万不要被他打伤。”

    打伤?徐铮微一楞神。突然想起星芭黛好像没有看到过自己动手揍人。就连在风寨上自己的出手也是昙花一现。精灵族又是在远处提供火力支援。星芭黛根本就没瞧见自己与维克过手的那几招,所以才会让自己跑快点。

    虽然自己不敢自吹自擂地把自己摆在人类强者的位置上。但打架嘛……跑快点?开玩笑!在帝都的时候天道之术四层时就敢和吉米·雷欧决斗。大剑士怎么了,不用斗气自己照样修理得他满地找牙。最后连调动全身斗气的弦月斩都给逼了出来才迫退自己。而自己天道之术才五层初阶的时候就敢提着剑跟奥森·崔维斯这个西大陆最杰出的魔剑游侠拼个你生我死。当时奥森有着强大的斗气和魔武双修资本,凭着自己学自古武的精妙剑术。照样让他头大。现在天道之术已经进阶了第六层中阶,你个小精灵王子还敢让我跑路?靠之!你哥算哪棵葱?

    星芭黛还在道:“好不好嘛?小铮子烦你让让他。顶多让他打几下。哥哥也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割两剑又残不了死不了。啊?行不行?帮帮忙啦!”

    行。怎么不行?徐铮邪笑:“你的意思是,不被他打伤就好?”

    “当然!伤到了也是会疼,你最好跑快点儿。等你冲到我父亲那里,他就不敢把你怎么样。父亲自然有法子整治他。”

    徐铮彻底乐了,道:“好,我答应你,一定不要被他打伤。”心里暗笑:“我可没保证不把他打伤。哇哈哈哈!”

    见徐铮答应,星芭黛也开心起来,又觉得似乎这样偏袒哥哥让徐铮太委屈了。心里大感愧疚。忙道:“不用太担心。哥哥也不是爱欺负人的人。要不这样,我和精灵卫士一起。把精灵族里的果树移一些到奥森庄园里来种,算是补偿,好不好?”

    好,怎么不好?果树自己要定了,你家哥哥我也欺负定了!徐铮又笑,故作委曲的道:“只能这样了,还能怎么着?”

    星芭黛大为欢喜,道:“那好,愿艾露蒽女神的祝福伴随着你。祝你一路顺风,也祝你……呃……一路平安,身体健康。”

    “谢谢。”徐铮不怀好意思的闷笑着,看着星芭黛讪讪的,怀着满怀的愧疚出去。

    接下来准备了下,徐铮打算第二天就出发。

    对素未见过的精灵王,徐铮不知道该准备什么礼物。受到精灵族地邀请,带两族和平生活的美好希望而去做客,空着手当然不好。但又不知道岁数悠长的精灵王喜欢什么礼物,据说这一代的精灵王已经活了快一千岁,对于这样的老不死,是有什么东西是他没见过的?大概平常显得很珍贵地东西根本就入不了他的法眼!

    去问星芭黛,她又吱吱唔唔的说不清楚,只说人去就好,搞得徐铮一头雾水,只好挑来挑去选出几颗个头特大看上去等阶非常高的魔核当礼物。记得好像星芭黛提到过,有着回复作用的魔核对精灵族来说有着相当大的用处,他们可以用它净化森林,净化水原,治疗受伤的动植物什么的,应该有用处吧。

    听说徐铮要去精灵王城,其它人也吵着要跟去。但精灵王只邀请了徐铮,其它人知道这点后只好悻悻的作罢。布鲁斯郁闷地看着徐铮,笑道:“你面子可比我大得多了。我要见精灵王,怕是得带着军队攻打进泰克里诺才能见到他。你倒好,人家派自己的女儿来邀请你。”

    徐铮邪笑:“你拿屁股来作脸,这面子就足够大了!”

    “给我滚蛋!”布鲁斯笑骂道。徐铮当即就一路窃笑着滚蛋了。其实布鲁斯并不知道,半路上还有一个拦路虎精灵王子在等着自己,只怕得当真干上一架。

    所谓王子vs王子,以布鲁斯的剑术水平说不定得吃亏,自己出马,保证能摆平那个好打架的精灵王子。一想到自己可以光明正大的把精灵王子拿来狠揍一顿,徐铮心里就那个爽啊,实在馨竹难书。

    既然不能带其它人,当然连马克也不能带。在徐铮的观念里,这个驭法使很明显的是归类于人当中。反正他最近也要帮着干压平路基的力气活,要做正事,没有时间跟着自己到处晃荡。所以徐铮只带了噜噜,把毛球藏在头发上里就上了路。噜噜是魔兽,暂时充当坐骑,想来精灵王也不会反对。至于毛球,这只妖怪完全无法归属于哪一类,而且像只寄生虫一样,不是藏在噜噜身上就是自己身上,又或者是马克头盔里,谁也发现不了它,应该没有问题。

    徐铮当即就骑着噜噜走了。他却忘记了一个问题,马克的魔核除了他能换,其它人谁也不能换。在这一点上,马克只信任徐铮。结果,勤恳的驭法使对工作太认真,徐铮只走了四天,他的魔力能源就耗光殆尽,徐铮回来时看到一个病怏怏的大块头在那里忧郁的瞪着自己,一双蓝眼飘忽不定的闪烁着控诉徐铮的抛弃,让徐铮一时之间有些哭笑不得。做人哪,就是不能太实心眼……太实心眼就会像马克这样……

    骑着噜噜一路走走停停,泰克里诺离奥森庄园本就不近,再加上徐铮本性就不安份,路上看到有趣的会停一下,看到精灵的村落也会停一下,三天的飞行路程足足被他延长到五天。好在精灵族已经得到通知有一位人族的少年会去皇城做客。所以一路上精灵对待徐铮倒也和善,没有人把他当靶子射。

    只是徐铮也太皮了些,和奥森庄园没有接触过的精灵族对他还有些戒备,他倒是个自来熟,看到谁都能攀上关系,活得如鱼得水,自在之极。这一路玩过来,带着精灵的小孩脱光了下湖洗澡、死不要脸的拿着别人的玩具弓到处乱射、然后又把孩子分作两波,互相对战游戏,搞得一个个乖巧的精灵小孩突然翻了天,满森林撒野,让成年的精灵父母们头大不已。这厮四处祸害,足足搞了五天才达到精灵皇城,而五天的时间里足以让徐铮的大名四处远播,是大人恨,小孩爱,让见过他的人都哭笑不得。人族里居然有这样不正经的异类,真是……奇迹……

    第六天早上,徐铮终于到达了泰克里诺。

    37 异类和异类的对决 01

    在到达泰克里诺之前,徐铮曾经想象过许多次精灵之城的样子。平常时因为好奇,也没有少向星芭黛询问过关于精灵王城的样子。只可惜,星芭黛完全是一个不入流的解说员,她拉拉杂杂的说了许多东西,徐铮就只听明白了一件事情,无序大陆的精灵王城和其它另外的两城全建在三棵树上。

    树上的城市?那么这棵树得多大?

    不止一次想象过一棵参天的大树蓬勃的散发着生命的气息,向着天空怒张着的样子。前世神话里那棵可以通天的古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吧。满怀着期待的心情,眼看着星芭黛所说的泰克里诺的位置就在眼前时,徐铮越发兴奋催着噜噜向前猛飞。他期待着眼前一亮,显现出在前世绝对见不到的参天古树般的奇迹。

    结果,飞到星芭黛所说的位置,徐铮顿时就傻了眼。

    这就是所谓的有天空那么高的古树?靠,吹牛吹得也太不靠谱了。

    难道是位置没整对?

    施展星芭黛所授的精灵族专用的侦测魔法,结果告诉徐铮,他没的找错,泰克里诺确实在这里。

    骑着噜噜在天空盘旋,徐铮狐疑的瞧着下方的一棵树。

    绝对不会出错,下方有块小空地,地上长着茂密的矮草,正中孤零零的长着一棵独树,徐铮百分之百可以肯定它就是泰克里诺。因为无论星芭黛口述的位置,或是用侦测魔法作用的结果,都表明是它。

    问题是,它当真是那棵徐铮认为是奇迹的古树?以目测而言,它顶多就只有两层楼那么高,中间中双手合围那么粗的主干,周围的气根从树枝下垂来来插进地里,又没有来得及像独树成林的榕树那样发展成一片树林,只形成七八个拱形门样的结构。

    在徐铮还在怀疑它的正确性时,随着噜噜飞行高度的降低,徐铮看清树旁站着三个精灵,他就再一次肯定自己没有弄错。

    这三个精灵全是男性,其中两位背着精灵弓,身着徐铮见惯了的精灵卫士的打扮,正仰头看着在天空盘旋的徐铮与噜噜。而另一位则明显与前两位精灵显得大不相同。

    他没有身穿精灵卫士常见的服装,而是穿着一身和人类剑士打扮很像地贴身剑士服。他也没有背负精灵弓。本该着背着精灵弓的位置背着两把交叉的长剑。

    徐铮骑着噜噜着地,三个精灵立即迎了上来。等走得近了,徐铮更发觉背着长剑地精灵与其它精灵的不同。

    这人面相和星芭黛有六分相似。整个相貌诚实地说来,可以称作英俊得天妒人怨!

    这样的货色徐铮只见过两个,一个是兽族的木头初,还有就是眼前这个。

    木头初的俊在于他的冷傲卓越,冷脸冷情的脸上散着一种拒人千里却又让控制不住人想要靠近的气息。眼前的这位却与木头初截然相反。他的俊,在于他身上那种大自然般的气息。眉眼转动间灿然一笑,如同春风过境,万物复苏一般,大地一片盎然!

    好一个灵秀俊挺的人物!

    徐铮心中暗赞。

    精灵族的容貌一向一等一的,就像魔族里的魅魔分支一样。尽出俊男美女,几乎个个都是极品。眼前这个却是极品中的极品。他不像常见的男精灵那样,尽管人人都知道他们不仅机智敏捷,而且还可以在高速变向移动中突发暴发。但他们看上去总是显得雌雄难辨,男性的精灵也和女性精灵那样纤细,长相偏向于精致、秀美。

    眼前这个却不一样。他比一般的精灵要健壮许多,流线型的肌肉线条在剑士服下撑出优美的肌肉块群,英挺的眉眼比一般的精灵更多一股子健康与活力。特别是他下垂的手,手指显得修长有力,这是明显的长年练剑的特征。

    徐铮在打量他,他也在打量徐铮。眼光先是惊奇的在噜噜身上停留了许久,看得噜噜非常人性化地在翻白眼后,眼光才转回到徐铮身上。

    眼前的人类少年笑吟吟的,纯黑的头发在脑后松松的系着一个马尾,让齐肩的头发刚好与肩平齐。少年的长相不好形容。眼光瞧着他,就像看到初升的朝阳,足够温暖又不至于灼伤人,微微一笑间白牙尽露,漆黑的眸子转动时更是莹光流转,有一种睿智和机灵古怪并存的特异气息。

    好个清俊的少年!这人也暗自赞叹。

    向前迈出一步,指着噜噜道:“风系翼翅虎?”

    徐铮笑着点头:“是。”

    眼光又瞧回来:“徐铮?”

    “是。兰洛特·夜歌王子殿下?”

    兰洛特突地就笑了:“我是不是也得管你叫徐铮王子殿下?”

    “哈!不用,不用。叫徐铮就好。别王子来王子去的,听着烦!”徐铮突地就乐了。这精灵王子挺上道,跟自己一样不喜欢那些虚礼。当下不由得大生好感,心道,谁说这王子是精灵族的祸害了?你瞧人家往那里一站,可比自己有风彩得多!

    下一刻,这个想法立即就被打破。兰洛特突地从背上拔出剑,灿然一笑:“那就好。来,打一场!”

    额……更正,这人当真是精灵族的祸害,是拉路虎来着……偏生他还笑得那样如沐春风……汗,徐铮突然有些明白这人在族里成天找人打架也没有人讨厌他的原因了——面对着这样一张俊脸,这样自然的提出比斗的风骨,换了谁也没有办法讨厌得起来……这王子真的是个祸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