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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这一去,直到午夜时分才回来。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沾着血,而长山并没有跟着回来。

    阿佟看着襁褓里哭累了沉沉睡去的孩子,结结巴巴地问荣伯,“长山呢?”

    荣伯把脸扭向一边。

    荣伯身后的男人一拳捣在了树干上,黯沉的眼瞳里翻腾着血气,铁打的汉子从嗓子里挤出呜咽的声音,“死了。张村这帮王八羔子趁火打劫。咱们的女人孩子老人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杀了咱们的人,咱们屠了他们半个村,除了已经逃出山里的人,剩下的一个也没活着出去!”

    阿佟茫然地看着他们,“张村的人为什么这么做?咱们的人……都没了?”

    “就是他们把那帮偷猎的王八蛋带进山里的!”荣伯压着嗓子说:“还有几个咱们村的人从张村背面逃走了,张村的男人已经追出去了,咱们得快点儿去找。下一波地震还不知什么时候就发动,又有那样一群狼追着,咱们去晚了只怕这几个人都活不成了。”

    “那……孩子怎么办?”

    几个大男人把目光投注在他怀中的襁褓上,不约而同的沉默了。

    仲伯叹了口气,“不能带着他,咱们去了还不知有没有命,他一个奶娃娃……”

    荣伯当机立断,“仲伯和阿佟往山外走,过了山还有一个村子。打听打听……”他的声音停顿了一下,“找个好人家,把孩子留下。”

    夜色昏黑,没人看见一滴浑浊的老泪顺着他的眼角流了下来。

    或许他们山神一族注定活不过这个血腥杀戮的夜晚,然而这个孩子,或者还有其他得山神庇佑的孩子能够活下去。

    将他们与生俱来的独一无二的血脉,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番外 小鱼,小鱼》就到此为止了,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仲伯和阿佟把孩子送到了石榴村,看着凌爸把孩子抱进屋就走了,去和他们的族人汇合。后来,他们都沉睡在了大山深处……

    119、正文完结章 ...

    自从在医院里被凌冬至挑起了回老家的念头,凌爸的脑子里就一直在琢磨着这件事。越琢磨就越是丢不开手。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冬至的夜晚在他的心里拧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时间越长他就越是没有办法去面对。

    然而老天开眼,竟让凌冬至通过那么不可思议的方式得知了当年的真相。凌爸心头的重压顿时被卸掉了一大半,而那个被他一直压在心底的隐秘的愿望也开始变得迫切了起来:他想修改当年仓促之中做出的安排,把那个命中注定没有缘分的儿子重新发葬。

    那是他怀着热烈的情感期待过的孩子,他不能让他无声无息地躺在密林深处,连一块写着名字的墓碑都没有。

    然而这件事最麻烦的地方就在于不能让凌妈知道,更不能让她起一丝一毫的疑心。早在凌爸把那个襁褓里的弃婴抱回屋里的时候他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这件事一定要瞒到底,绝对不能让她知道真相。

    时隔二十多年,凌爸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形仍有种做梦似的不真实感。他记得自己是如何偷偷摸摸的把孩子抱进屋,又是如何手忙脚乱的给他换上家里的小衣服——柔软的棉布小衫,都是凌妈和姨姥她们一针一线缝出来的。孩子受了冻,细嫩的皮肤泛着淡淡的青色,他一度怀疑这个孩子能不能救得活。幸好老天垂怜,婴孩慢慢缓了过来。

    这孩子的眉眼长得十分漂亮,在给他换上衣服的时候,他甚至还嘟着粉嫩嫩的小嘴巴对着凌爸流露出一个类似于微笑的表情,可爱的让他看了第一眼就知道自己绝对不舍得再丢掉他。凌爸抱着他,像抱着上天意外的恩赐,既心酸又满足。等到凌妈从昏睡中醒来,看着小婴儿露出一脸幸福满足的微笑时,凌爸觉得他所做的一切都值得了。

    然而那个心结却始终埋在他的心底。

    二十多年过去了,凌爸觉得是时候回去面对曾经发生的那一切了。

    就在南山中学放寒假的前几天,凌爸背着家里人给凌妈和凌立冬一家三口报了个旅行团,欧洲线,来回要半个多月。等到一堆单据带回来的时候,凌妈都傻眼了。凌爸祭出凌宝宝这面大旗,说孩子大了,需要到各地走走,开开眼界,又说他年轻时候跟着单位领导出国考察,这些地方都去过了,但是凌妈还没去过。正好跟着孩子一起开开眼。凌立冬和韩敏虽然觉得有点儿意外,但凌爸是好意,也就没有拒绝,反而帮着他一起劝凌妈。

    等到凌妈一行人上了飞机之后,凌冬至也带着凌爸事先准备好的东西转道西安,回到了阔别多年的石榴村。

    时间过去太久,石榴村变化太大,凌爸在村口转悠好半天才模模糊糊判断出一个大概的位置。姨姥一家也险些没认出来凌爸,要不是有凌冬至陪着,只怕真要闹出什么笑话了。送上带来的礼物,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饭,然后凌冬至就打着消食的名号陪着凌爸出门遛弯去了。

    凌爸带着凌冬至在村子里来回绕了几圈才勉强唤回了昔时的记忆。所幸姨姥家虽然在原来的宅子旁边起了新房子,但整个院子的位置并没有改变,有了这个做基点,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容易了。

    “就是这一片树林,”凌爸指着不远处的那片老林子,眼含泪花,“当时你妈妈昏睡着还没醒,屋里没有其他人,我也不敢走太远。当时天黑,到底是哪棵树……”即便是同一片树林,白天和黑夜看起来也是不同的。又隔了那么长的时间,记不清楚也正常。

    凌冬至一下一下地顺着凌爸的后背,生怕他太过激动身体上又出现什么不舒服,“别急,我会给你问出来的。问麻点或者是米团,它们应该都知道。”

    凌爸疑惑了,“谁?”

    凌冬至指了指姨姥家院子里的那棵大树,“麻点就是那只大鸟,米团是这附近的耗子。都活了很久了。这个村子里发生的事情没有它们不知道的。”

    凌爸,“……”

    还是觉得儿子说的话好玄幻啊。

    凌冬至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一袋没吃完的小麻花,零零散散地扔在了树下。

    凌爸看着儿子的举动,觉得莫名其妙,“你这是……”

    凌冬至回头冲他笑了笑,“找人打听消息自然要先给点儿好处了。”

    过了一会儿,一只灰色的小耗子从树洞下面悄悄探出头,朝着麻花的方向耸了耸鼻子。紧接着它身后又窜出了一只耗子,飞快地跑了过去叼起一截麻花就往回跑。往返几次之后,大概是发现没有危险,小耗子们搬运的速度开始变慢。

    凌冬至蹲在一边悄声问道:“米团在哪里?我找米团有点儿事。”

    小耗子们冷不丁听到说话声,顿时炸了锅一样四下逃窜。一眨眼的功夫就跑的干干净净。

    凌爸一头黑线地看着儿子。果然还是不该相信这个臭小子编出来的童话故事吧……

    凌冬至也有些无奈,他之前被困在深山里的时候明明有一大群耗子来救他,怎么现在一个个都躲着他了呢?

    一只圆嘟嘟的小耗子从树洞里探出头来,冲着凌冬至吱吱叫了两声。

    凌冬至顿时喜出望外,“蛋蛋?!”

    蛋蛋冲着他一溜小跑的过来了,“冬至,冬至,你是给我送蛋黄派来了吗?”

    凌冬至,“……”

    他能说不是吗?

    凌冬至认命的开始翻兜,蛋黄派没带,但是口袋里还有一把牛奶糖两块威化饼干,“尝尝这个,比蛋黄派还好吃呢。”

    蛋蛋撕开包装纸,低头大嚼,“唔,好吃,不过还是蛋黄派更好吃一点。”

    “下次给你带。”凌冬至说:“我来这里是想找米团,它在吗?”

    蛋蛋嘴里塞满了东西,腮帮子鼓溜溜的,“米团爷爷天黑才回来呐。它跟麻点爷爷一起去山里找干浆果去了。”

    “那你转告它一声,说我们晚上来找它,还在这里碰头,行吗?”

    “好。”蛋蛋乖乖点头,犹豫了一下又问他,“能给我带蛋黄派么?”

    凌冬至对这个小吃货无奈了,“我给你带一盒。”

    凌爸看着那只滚圆的小耗子跟儿子一问一答,整个人都有点儿不好了。他曾经是一个极其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没想到老了老了,世界观整个崩塌了……

    对人类来说困难的事情对于动物来说却易如反掌。

    凌冬至陪着凌爸把婴儿的骨骸收进了提前准备好的小小木棺里,在夜色的掩护下送到了村里的墓地重新安葬,墓碑上写着一个新的名字:凌冬冬。

    爱子凌冬冬。

    凌爸抚着石碑,无声落泪。

    凌冬至沉默的从背包里取出香烛果盘,一样一样摆了起来。乡里的人都是这么办丧事的,在他们看来,有了陵墓和香火的供奉,死去的人才会真正安息。

    从墓地回去之后,凌爸就病倒了。姨姥说这是路上累着了,进了村又有点儿水土不服。凌冬至却觉得凌爸虽然病了,然而眉眼都舒展了开来,从神情中透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凌冬至不知道的是,凌爸在离开村子的时候还是把这件事悄悄告诉了大舅哥。他和自己的老伴儿都老了,不可能年年回来,但凌冬冬的墓是需要有人照顾的。

    或许不会等太久了。凌爸望着远处的山峰,心中萦绕着绵长的惆怅。再过十年或者二十年,他和凌妈迟早也会被孩子们送回这里来,长眠在这片大山里。

    这里是凌爸和凌妈的出生地,也将是他们的长眠之地。

    庄洲是在过小年那天赶到山上的,车里除了一堆礼物之外,还有一条甩着大尾巴的傻狗。

    凌冬至刚一拉开门就看见狗爹带着傻狗从车上下来,吓了一大跳。他的一只手还握着大门的把手,瞪着眼睛看看他再看看脚边欢蹦乱跳的黑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你怎么过来了?事先也不知道说一声?”

    庄洲对他的反应很不满意,“我心情不好,出来旅个行,不行吗?”

    凌冬至翻了个白眼,“你有什么可心情不好的?”

    庄洲捏捏他的脸,“这可得问问你了。本来说的好好的,要趁着过年的时间陪陪家里人,顺便旅个行,把咱们的婚结了。你可好,一竿子又给我支到明年去了。自己拐着咱爸跑到这么老远的地方,留下我孤家寡人……”

    凌冬至哆嗦了一下,“你是在撒娇吗?二少?”

    庄洲不依不饶地追问他,“你说这事儿怎么办?”

    凌冬至被他磨的没办法,“怕了你了,改到暑假行不行?要不五一?”

    庄洲达到目的,高兴地凑过来,“来,抱一个!我就知道你一定是想我了。”

    “有人看着呢,”凌冬至拍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当然想黑糖了。”

    黑糖跳起来拿前爪扒住凌冬至的胳膊,乐呵呵地舔了舔凌冬至的脸,“当然想我啦,这还用说嘛。歌里都唱了:我又美,我又壮,哪个比我强……”

    凌冬至嫌弃的把它扒拉下来,“哪儿学来的破歌?都唱错了!”

    黑糖不服气,“和叔叔就是这么唱的!”

    凌冬至,“……你和叔叔也是个二货!别学他!”

    庄洲看看他手里提着的塑料袋,“干嘛去?”

    凌冬至拉开袋子让他看里面的几盒蛋黄派,“送给蛋蛋它们去。之前帮了我们一个大忙,表示一下感谢。”

    庄洲大概猜到一些,知道是凌家父子的秘密,也就没再细问。

    跟着凌冬至到了树林,果然蛋蛋带着一群小耗子已经等在那里了。不过看见黑糖的时候还是出了点儿乱子,小耗子们吓得抱头乱窜,有一只还直眉楞眼的撞在了树根上,把自己给撞晕过去了。

    凌冬至一边招呼庄洲把黑糖给拴上,一边手忙脚乱地安抚受了惊吓的小耗子们。直到他把那几盒蛋黄派都堆了出来,这一阵惊慌的浪潮才在食物的诱惑之下慢慢平息下去。

    庄洲看着蹲在一边给老鼠们分蛋黄派的凌冬至,觉得这一刻眉眼温润的青年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更让他心动。

    他有一颗水晶般的心,盛满了对这世界的温情。

    纤尘不染。

    庄洲忽然觉得无比的幸运,能在茫茫人海之中与他相遇,与他相爱,与他共度这绵长的岁月。

    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完结——

    120、黑糖的番外

    这世界上的任何事都会分出三六九等。

    这句话是我从电视上看来的,我觉得特别有道理。比如说肉骨头吧,我爹地就只会拿白水煮熟了给我吃,倒不是说他厨艺不好,在我看来他的厨艺要比我的后妈——就是跟我爹地一起生活的那个男人强多了。但是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观念,觉得只有白水煮的肉骨头对我来说才是最健康的。

    我给他的白水煮肉骨头分到了第四等。第四等并不是最末一等。最末一等的食物是狗粮,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了,我偶尔也吃吃那个东西。虽然我爹地说他买回来的狗粮是哪国哪国进口的,是天然原料的,而且还不含添加剂的,但是说实话,吃在嘴里它们的味道都像泔水一样。

    泔水这个词是我在电视上看来的。据说那东西臭的很,是拿去喂猪用的。自从我知道这个词儿之后就一直在疑惑猪吃那么糟糕的东西,为什么还会长的那么胖?

    好吧,这其实是人类和他们的食物之间的故事,我搞不懂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我再聪明伶俐也只是一只狗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