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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节
    这便是丝绸之路上,既有的景象。

    自打从跨过渭水出了泾州境内,这份苍凉与雄浑的感觉,就越来越明显。千里大漠人烟稀少,万余兵马行走在它怀中,也显得如此的渺小。

    火云马祖籍西域,来到这干旱缺水又多风沙的地方,它像是回到了故乡反而更加兴奋,脚力也越发雄健,终日不知疲倦的奔跑。

    秦慕白算是明白,李世民为何如此苦心孤诣的,要在兰州成立中都督府,设立大唐经略河套与将来制霸西域的军事据点了。兰州州城距长安有一千四百里路程。一路上来,多是戈壁大漠。人缺水,马少料。在冷兵器时代,军队的补给是制约军队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否则,当年霍去病深入大漠取粮于敌袭转万里,就不会成为一个战争史上的神话。

    此行,秦慕白带来一万步骑,马匹普及率甚至超过百分之百。但是,行军速度平均不到一日百里。究其原因,就是后续补给队伍的行进速度过慢。但是,大军又不能扔下后面的一万多民夫与八千余车粮草,饿着肚子前行。饿肚子还是小事,实在没办法还可杀马取肉。但大军一日无水,必定生乱。

    步入大漠三五天之后,秦慕白不再感觉这长烟落日的大漠有何浪漫可言。相反,这就是一场艰苦的行军跋涉。白天干燥多风沙尘猛烈,夜晚清冷滴水可以成冰。更难熬的是入夜之后,面对无垠无际一片漆黑的天地时,心中泛起的对故乡与家人的思念。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渡玉门关。

    一曲道尽这些将士们的心中滋味。到了边塞又将面临无情的战争,可怜无定河边骨,犹似春闺梦里人。这一万多将士,身上又担负着多少人的牵肠挂肚?他们都只能和秦慕白一样,将这些深埋藏在心中,挺起脊梁拿起刀枪,去血火的战场谱写属于他们的篇章。

    长年不休的边塞之风,也不知见证了多少热血男儿的生死悲欢。在这里,他们唯一能享受的,就是此间独有的——铁血浪漫!

    十七天的行军,秦慕白瘦了一圈,黑了一层。华丽的袍铠已被肆虐的黄沙与干冷的西风,洗礼成了半旧的成色。

    可是,人却更精神了。战马,长枪,夕阳下古老高大的城楼,一起被拉长的人影。翻滚的旗幡猎猎作响,秦叔宝骑着战马,亲自出迎。

    父迎子,古之罕见。

    三军将士全体下马,秦慕白大步而前单膝一拜,大声道:“末将秦慕白,拜见大将军!”

    万人齐诺——“拜见大将军”!

    一片齐整的衣甲声响,震动翻云。

    “起!”

    秦叔宝一手抓住儿子的手腕,重拍他的肩甲。

    秦慕白便起了身,对着父亲展颜一笑:“父帅,我来了!”

    “好!”

    秦叔宝凝眸看了秦慕白几眼,又放眼看了看他身后的一万虎狼之师,放声大笑:“从此,兰州即是家门!众将士,随老夫进城!”

    “诺——”

    没有客套,没有寒暄。秦叔宝一手抓住秦慕白的手腕,放声哈哈大笑,大跨步流云向前。

    战袍与灰须一并飞扬,他这个注定属于战场的男人,终于有了一个与之并肩作战的儿子。此时心中之畅快,从他苍老又奔放的笑声中,一览无余。

    三军将士整顿队型,依次入城。

    边塞不同于内地州县,兵马皆是屯于城中。此前,已有薛万彻与薛万彻兄弟率万兵马到来。秦叔宝将其一支兵马,调往面对大非川的咽喉要地——鄯城驻扎;另一路,则是去了兵家重地凉州屯驻。三处军镇各成犄角,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铁三角,将大唐河套疆域镇戍得固若金汤!

    进城之后,万余兵马以折冲府为单位分别屯扎于城中各处军屯。兰州之地,战事频仍。本地的百姓司空见惯,但凭头顶有流矢如雨,依旧嬉乐如常。但有王师开抵而来,就如同过节一般的喜庆。

    此时,城中百姓自发的组织起数支慰军队伍,迎接新来的将士。担茶送水搬运物资,送鸡送鸭犒劳将士。热乎乎的茶饭与澡汤,对于行军半月有余苦行僧一般的将士们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边塞之地,军民鱼水,名符其实。

    秦慕白进城之后便被父亲“逮”上了西面的城楼。父子二人既无嘘寒问暖也无闲言絮语。秦叔宝一手握剑一手指向前方一片黄沙的无垠之地,喝道:“三郎,看!”

    “孩儿只看到一片苍茫。”秦慕白答道。

    秦叔宝放声哈哈的大笑:“错了!”

    “那父帅看到了什么?”秦慕白不由得有些好奇的问。

    “大好河山!”秦叔宝凝眸看着远方,灰须被吹得高高扬起,脸上的神色,当得起“深情”二字。

    过了半晌,他又用他特有的苍劲又雄浑的声音说道:“也便是我等武夫,驰骋之地!”

    秦慕白突然打了个颤。

    父亲的话语,似有魔力。

    竟如此轻易的,让他热血沸腾!

    “毕竟,我的血管里流趟着和父亲一样的鲜血!我们,同属于这一片关河,这一块战场!”

    秦叔宝一向吝于言辞,更不是才华满腹的诗人。但他的一字一句,都有如血管里奔涌的战神之血,充满激情与豪迈!

    万里戈壁丝绸之路上,兰州如同一颗明珠,孤独又骄傲的矗立。兰州的军队,兰州的民风,也一如秦叔宝的情怀与个性。简单,苍劲,雄浑,霸气!

    来到这里不到一个时辰,秦慕白居然就爱上了这里。虽然这里没有长安的富庶与繁华,没有襄阳的精致与典雅。但他感觉,这处地方总给他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还能激发他内心深处隐埋的热血与激情。

    仿佛,自己生来就属于这里!

    傍晚,秦叔宝在城中的中军军屯里设宴,为新来的将士接风。

    熊熊的篝火,大铁盂煮羊肉;粗糙的土瓷碗,琥珀色的老酒三勒浆。众人举至肩齐酒水激荡,一声喝下“干”!

    便只听到一片咕噜咕噜的声音,所有人碗底朝天,然后放声哈哈的大笑!

    银刀切肉,撕扯咬嚼无须斯文;席地而坐,欣赏本地百姓跳起的胡旋跳枝舞,五彩的发瓣和纯朴的歌声一起飞扬,伴之以冲天的号角与隆隆的军鼓。

    这就是边塞!

    用宇文洪泰的话说——“这地方,太他娘的过瘾了!肉,就是要大块的吃;酒,就是要大碗的喝!上了阵,光帮子砍人,一刀下去人马俱碎,淋一身的血,回来继续大块肉、大碗酒!”

    秦慕白头次觉得自己的文采居然不如宇文洪泰。他的这些话,简直就是对眼前风采的最佳写照,没有比这更贴切的了。

    酒至半酣,许多将士都起了身来,和百姓们一起起舞。汉舞也好胡舞也罢,交织在一起,别是一道风景。

    这比宫庭之上那些妖冶舞妓,跳起的漫妙舞蹈更具魅力。

    肉尽酒干,宴席便似要罢了。

    这时,不知是谁吹起了笛子。悠扬的笛声在归于宁静的夜空里轻盈的传来,了了远远,似天境仙音。

    曲调无名,却别有一番悲怆与苍凉之意。勾起了许多将士的思乡情怀,又加上酒水的刺激作用,竟有许多宁洒血不言泣的热血男儿,暗自抹泪。

    “我们的浪漫,他们不懂!”秦慕白微笑。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和这样的人朝夕相处,痛快,且浪漫!

    “父帅,有琵琶么?”秦慕白问。

    “有!”秦叔宝一笑,“兰州,蔫能没有琵琶?”

    片刻后,一曲《霸王卸甲》,铿锵悠扬。

    已然沉醉的兰州军民,闻琵琶惊弦,寂动九天!

    秦慕白觉得,这是他两世为人有生以来,弹得最出彩、最投入、也最动情的一次!

    眼前,似有千军万马踏梦而来。夜风阵阵呼啸而过,黄沙滚滚兵戈碰撞,鲜血与激情一起飞洒。尘嚣落定,铁血男儿的浪漫情怀,转托夜风寄往千里之外的故乡,与亲人共享思念。

    “好风、好曲、好琵琶!”一曲罢了,有人大声称赞。

    秦慕白已是快要醉去,哈哈大笑放声道:“好兰州、好男儿、大好河山!”

    秦叔宝抚着灰须,点头呵呵的轻笑,摆了摆手:“臭小子,仍就是这般酒量,丢我的人——来呀,将他抬走!大家继续!好酒好肉都搬来,今日但凡没醉的,半月不得沾酒肉——此乃军令!”

    “诺——”

    第290章 初来乍到

    当晚,父子二人抵足而眠。秦慕白虽是喝得大醉了,脑中却是清醒。半夜里,他清楚的感觉到父亲起来了几次,给他掖被褥,然后又静静的躺下。

    兰州很冷,而且是干冷。屋外北风呼啸,秦慕白心中却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暖意。

    和父亲睡觉,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这都是孩提时代的记忆了。秦叔宝这样的男人,不管在谁看来,都是伟岸、光辉与铮铮铁骨血性男儿的代名词。

    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也隐藏着浩如波涛的情感,只是他从不溢于言表也不轻意表露。

    伟岸如山,深情似海。高山无言耸峙入云,水无常形润物无声。

    这就是秦叔宝。

    半夜里,秦慕白突然失眠了。闭上眼睛,脑海里翻去覆去的浮现出许多人的面孔。前世今生的父母亲人,他一向最视珍贵。

    人老了,血气难免不旺。秦叔宝的脚有些冰凉。秦慕白便装作睡迷糊了翻身,用自己的脚紧紧挨着他,帮他取暖。父亲仿佛是睡着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秦慕白侧目看着近在咫尺的他的脸庞,头一次感觉,原来父亲真的很帅很帅。再如何苍老,也掩不去他无人可及的男人魅力。

    黎明时分,秦慕白迷迷糊糊的睡过去一会儿,突然听得外面吹角连营,于是条件反射似的一骨碌直起腰来。却发现,身边早已是空了,父亲何时起了床他都不知道。床头摆着一碗还在冒些热汽的温开水。

    “父亲真细心,知道宿醉之人起来,最想要的就是一碗温水。”秦慕白微然一笑,拿起温开水喝了个干净,麻利的起了床穿衣披挂,就往外走。

    刚到门口,撞到一个冒失鬼大咧咧的冲进来,将门口的光线都要挡没了。

    不是别人,正是宇文洪泰。他见了秦慕白就嚷道:“秦三哥,你还在睡呢?有好戏看了,快来!”

    “什么事情?”秦慕白一边整理盔甲一边问。

    “大将军和薛仁贵比武呢!”宇文洪泰眉飞色舞的嚷道,“可不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好戏?”

    “——快去!”秦慕白一听,大步奔走。

    若大的兰州城中,有十二府军屯。中军,也是是左威卫翊府,就屯于庞大的都督府内。此时,一派鼓角铮响,已是快要开始统一的早训。但是,无数将士都围在了校场中央,大声叫好吼声如雷!

    核心之中,有两匹骏马铁蹄疾扬,马上两人沉声厉喝,凌空发出激烈的兵器撞击声!

    秦慕白的心斗然就砰砰的跳了起来——薛仁贵大战秦叔宝!

    名符其实的巅峰对决——这大概是后世武人,都想亲眼看到的一幕!

    有宇文洪泰打头,二人轻松的就挤进了人群。

    方圆百步的一处校场空地中,薛仁贵手绰方天画戟斜指地面,凝神看着前方鼎鼎大名的战神秦叔宝,眉宇神色之间,斗气昂扬却又凝气屏神不敢大意。反观秦叔宝,神情潇洒驻马而立,手中那挺成名神兵虎头錾金枪,已被他插在了马首一旁,抚髯大笑。

    “不错!后生可畏!”秦叔宝爽朗的大笑,“老夫已有十数年没像今日这般痛快淋漓的博杀一场了!薛仁贵,你赢了!”

    “末将不敢!”薛仁贵慌忙翻身下马,插定了方天画戟单膝而拜。

    众军哗然——薛仁贵胜了?秦叔宝会输?这不可能吧!

    秦慕白震惊之余,也有些失望——太可惜了!居然错过了这么精彩的比武对决!

    秦叔宝哈哈大笑的道:“胜便是胜,负便是负,有什么敢不敢的?起来吧!”

    “是!”薛仁贵也不多言,站起了身来。将方天画戟拔起提在手中,凝视秦叔宝,郑重的拱手而拜。

    秦叔宝勒马上前来,面带微笑的点头:“大唐能有你这样的后起英杰,真是不错!仁贵,老夫的眼光不会有错。就算是你生在三十年前,老夫也未必就一定是你的对手。”

    “大将军太过谬赞,末将实不敢当!末将无礼多有冒犯虎威,望请恕罪!”薛仁贵急忙退了一步,拱手而拜惶恐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