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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节
    李鱼答应一声,心道:“既已嫁进深宫,成了皇帝的女人,能得皇帝宠爱,本是幸事。只是如此一来,她仍要按原来的人生走下去了,最终那结局,于她而言,究竟是幸福快乐还是孤独寂寞,实是难料。”

    李鱼转身要走,李世民忽然又唤住了他,略一沉吟,道:“杜行敏本一兵曹,如今贵为开国郡公,一方太守。朕对功臣,是不吝赏赐的。你曾经有过救驾之功,复有平乱之治。对于未来,可有何打算?”

    李鱼心中一动,难不成皇帝这就打算要赏功了?那我是不是可以提前离开皇宫,回去见老婆了?哎!凌若都快生了呀。

    李鱼满心的欢喜,忙道:“陛下有所赐,臣不敢辞。然臣食朝廷俸禄,本应效忠君上,为国尽忠。哪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故不敢讨赏。”

    李世民看到了他脸上的笑容,他很喜欢。

    想上进,这是人之欲也。怕的就是那种城府甚深,喜怒不形于色的人,那种人,一般的人忌惮,不愿与之相处。贵为帝王,同样不喜欢。可是大臣们一旦渐渐年老,想的多,顾忌多,便不可避免地城府起来,青春一去不回头啊。

    李世民暗暗叹息一声,这才道:“你之功劳,高过杜行敏。只是若封你国公,资历年纪,终究还是逊了一筹,但一个郡公是跑不了的。”

    李鱼自从听说过杜行敏的封赏,也曾考虑过自己能够得到的。受封开国郡公 ,确实是极大殊荣了,在爵位里边,开国郡公可是正二品,再往上就是国公,李靖、李绩就是国公,你功劳难道高得过他们?

    但实职官要授什么 ,他却不太清楚。

    因为……可文可武,天知道皇帝会让他做个什么官。

    李世民沉吟道:“至于官职么?朕还得着吏部考量,朕不想外放你去地方。”

    这可是极大恩遇啊,当然,也得分人。

    对于一个年轻,尚有极大上升空间的人来说,当然要留在京里,天天在皇帝眼皮子底下晃荡,那才有更多机会。但是对于一个大半截入土,已经上升无望的官员来说,那当然是去地方上当土皇帝更快意。

    所以皇帝明确表示要把李鱼留在京城,那就意味着期许他有更大的上升空间。这可是皇帝的期许,皇帝的期许可不简简单单就是一个期许,它是可以化为实际的巨大推动力的。

    李鱼连忙谢恩,李世民笑吟吟地道:“去吧!”

    李鱼再度谢恩,这才退出御书房,直奔华沐苑。

    李鱼到了华沐苑一打听,冯良侍居然不在,老太太年纪大了,昨儿个皇帝盘肠大战,春色无比,她却得在外边值宿,今儿身子不太舒服,去太医院请郎中看病去了。她的身份,可还不够资格请太医来看,不过主动登门求诊,太医们也不会不给这女官面子。

    华姑如今是得了皇帝赐名,而且已经是被临幸过的妃子了,这可不是在庭院中恰好见到,李鱼不好登堂入室,便问那问“郭良侍”去处,便有宫娥答道:“郭侍良在汤泉居。”

    那汤泉居乃是一处依据温泉水建造的大屋,华沐苑之所以取了个带沐字的名字,就是因为这儿有温泉。李鱼昨日勘察整个华沐苑地形,已经知道这个所在,是以也不用人陪,便径直向汤泉居走去……

    第563章 原来是你!

    几片芭蕉,大叶肥厚。从中又探出几枝红花,不知道是什么花树,与那翠绿欲滴的叶子相衬着,却是野趣盎然。

    为了采光,在居屋的最中心最高处,开了一个硕大的漏斗式天窗,光线从上方照射下来,静谧而神秘。

    阳光之下,青石之上,泉水之中,一双晶莹的小脚丫,微微地悬搁在水中,脚背上的雪白肉色在阳光下仿佛半透明般,透明的清澈泉水在那玉足上流畅地流过,从侧方看过去,那脚掌似乎十分的轻软薄透,如同鹅蹼。

    汩汩水声,欢畅奔淌,水面上雾气昭昭,也笼罩着一张俏美无双的容颜,眼神儿有些朦胧。

    这汤泉居因为地下温泉,四下里又盖了居屋,所以形成了一个小天地,许多在关中不常见或不可见的花草,在这里都能生活得很好。

    掌管内廷的洛公公,甚至还特意派人从岭南道野外山区逮了一种特殊的萤火虫来,这种萤火虫很特别,只要温度高于10度,就能一直生活的好好的。

    为了养活这些萤火虫,他又利用这汤温屋湿润、温暖的环境,养殖了蜗牛和蚯蚓。因此,这里真的是自成了一方小天地,到了这里,会有一种到了野外的感觉。

    不过,这汤泉附近居住的嫔妃阶级都不是甚高,因为在整个宫殿建筑群里,它的位置较偏,位置不正,所以此处的宫殿规模也不高,高级嫔妃自然不会为了一个温泉便住在这里。

    整个温泉区三分之二强的部分在华沐苑,旁边毗邻另一宫殿群,那里也住了几位妃嫔,用院墙为栏,划了小部分汤泉过去,分享这泉水。

    杨千叶所坐的位置,就在泉水涌口,也就是两宫的“界墙”位置。

    “曾经,父亲的妃嫔们也曾在这里沐浴过吧,说不定娘亲也来过这里……”

    杨千叶悠然神思。

    毖彼泉水,亦流于淇。

    有怀于卫,靡日不思。

    娈彼诸姬,聊与之谋。

    哎,杨千叶幽幽一叹,脚掌撩了撩水,如玉之润,如缎之柔。

    我想找个可以付与心思的人聊一聊,都不可得呢。

    一想到明日就要对皇帝下手,与此同时失去的不仅是自已的生命,还有自已的身子,杨千叶也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感觉,她从记事起,杀死大唐皇帝就是她的人生目标,如今终于等到了机会,却全然没有欢喜的感觉。

    顽皮的泉水从脚下欢畅地流过,脚心痒痒的。

    这世上有些女人,最敏感的部位就是脚。有的女人别的地方都可以让别人碰,唯独一双脚,绝对沾不得别人的手。杨千叶倒没有那么严重,不过小时候墨师曾经找来几个收养训练的女死士,陪伴殿下。

    她们嬉玩的时候,有一次被一个女孩儿挠了她娇嫩嫩的脚心儿,杨千叶笑得喘不上气儿,最后竟抽搐着晕了过去,大脑一片空白。此时泉水从脚心钻过,对她而言,也是难以禁受的敏感。

    可是因为心情的惆怅,这种敏感竟然被她忽略了。

    她只是把双脚踏实了些,让泉水从脚掌上流过,可依旧有些痒痒的感觉。

    二十一岁的生命,明天就要离开这人间了吧?可不管如何,我是报了仇的。如果大唐能因此变得混乱起来,墨师总能找到一个隋杨后人,替我挑起那面复国的大旗的。

    只是……

    一想到自已保存了二十一年的清白之躯,要为了接近皇帝而献给那个男人,她的心就堵得难受。献给自已所爱的男人,那是一种满足与欢喜,献给一个毫无感情的男人,甚而还是她眼中的仇人,那是什么感觉?

    杨妃……

    杨千叶忽然想到了那位异国姐姐,她做了李世民的妃子,与他同床共枕,为他生儿育女,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她是因为爱他,还是为了生存……

    杨千叶正胡思乱想着,就听脚步声悉索响起,她一回头,就听一个很害怕听到的声音道:“可是郭良侍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