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67节
    窗外传来一波又一波海浪拍岸的声音,床被松软,他整个身子像陷在温柔乡内,连连打了几个哈欠,掏出手机一看时间,这才终于意识到昨晚种种风波不过是噩梦一场。

    哪里有这么诡异恐怖的梦?宋书明清醒之后,仍在头痛,既像是宿醉,又像是梦游跑了场马拉松,浑身上下皆是疲惫。

    方才叮叮咚咚吵醒他的,是手机铃声。宋书明摸过手机点开一看,是韩姐的未接电话,已经有两个。

    他正待回拨,叮一声,微信倒先收到消息:“昨晚睡得怎样?”

    “还没有起床吗?”

    “没想到你看起来人高马大,酒量却这么差啊?”

    “以后多跟着韩姐练练。韩姐罩着你。”

    “怎么还不接电话?看到了微信没有?”

    接连来了五六条。宋书明瞠目结舌,自己什么时候和韩姐加了微信?什么时候和韩姐一起喝酒?又什么时候和她这么熟络,需要“多跟着她练练”了?

    昨天晚上,他难道不是早早和韩姐说已经吃过晚饭了,一直在酒店房间中睡觉,还做了无比诡异的一个恶梦吗?

    到底什么是梦?什么是真?

    如果他像他记忆中的那样,一直留在酒店查案,那昨天晚上又是谁陪韩姐喝酒吃饭?

    如果他陪韩姐吃饭喝酒,那昨晚种种的一切,难道都是他的一个梦吗?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回到酒店房间的?又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宋书明挣扎着从床上起身,床边上凌乱散落着他的衣服,宋书明捡起来一一穿起,裤子口袋里鼓鼓囊囊,他伸手一摸,发现是一块薄荷糖的包装,像是餐厅吃完饭后提供的清新口气的润口糖,包装上面还写着“观海酒家”四个字,正是餐厅的名字。

    看来他昨晚,果真跟着韩姐去吃了晚饭。可是为什么,自己却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宋书明打算下楼和昨晚酒店曾与他有过段对话的礼宾部员工聊一聊,再判断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衣服穿好,宋书明走到浴室刷牙洗脸。

    昨晚的梦太过诡谲恐怖,他下意识就有些怵浴室墙上这面镜子,刷牙洗脸都尽量避开目光。

    收拾妥当,才匆匆往镜内一瞥,这一瞥,就又愣住了。

    宋书明脸上,还有昨晚刮破胡子留下的那一道红痕。这分明又是他独自待在酒店,询问案情之后回到房间,这才有空刮胡子,在脸上留下一道伤痕。

    浴缸里面,还有着满满一整缸的洗澡水,边上散落着两条用过的浴巾。

    而客厅的茶几上面,整整齐齐叠放了四条干净的浴巾。他在梦中,两次遇到酒店的服务员,不是都递给过他浴巾吗?

    宋书明再忍不得,掏出手机打给林愫,强作镇定说:“林愫,我像是在这家酒店里面,撞鬼了。”

    林愫正值大四,课业已经很少,平时主要在忙论文找实习,在电话里听到宋书明的声音,立时听出慌乱和紧张,下意识就想笑:“怎么了?又中了媚术的招了?花妖这么厉害吗?不应该啊,你这次应该知道我在京城,不可能上当才对啊。”

    宋书明沉默片刻,说:“我也不知道,我遇上的是什么。”

    林愫的航班下午才到,宋书明半秒钟也不愿在酒店多待,早早去了机场等着。

    他昨晚睡得不好,靠在航站楼的椅子上补觉,迷迷糊糊之中不知道睡了多久,被人推醒,睁开眼睛一看,这才发现,林愫已经降落了,正铁青着面孔,站在他面前。

    宋书明连忙起身,接过她手里的背包,说:“降落多久了?”

    林愫却没答他,冷着一张脸一把拽过他的手,掌心朝上翻开,肃声问:“你怎么会,招惹上色鬼?”

    宋书明第一下尚没听清,说:“什么?”他一个大老爷们,光天化日之下,色鬼找谁也不会找他啊。

    林愫伸出手指,点点他掌心:“崇/淫/色心,灵歇盈竭,色令智昏,魅骨魈魂。”

    “你自己看看,你都成什么样了?”

    宋书明乖乖低头,只见左掌腹同拇指之间一片深红,像是绕成了一个圆圈贴在手掌之上。

    掌心却隐隐似有黑气浮起。

    圆圈中有一横杆,乍一看倒像是。

    “一只眼睛。”林愫轻声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本书不是老林的故事,是这本书的故事结束四年之后的事。

    里面也会出现林愫和宋书明,不过是配角。

    ☆、 土鸡

    “世间万物, 皆有生命。种善因才能结善果,做好事, 总是没错的。”老林轻轻拍拍林愫的后背。

    老林岁数大, 家里又只有林愫一个娃儿,比不得村里其他孩子有兄弟姐妹撑腰,到了新环境里, 多多少少总要受些风言耳语。

    林愫六岁,第一年上学。

    都说小的时候不记事,她却觉得那一年里许多事情,到她成年之后许多年,都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伴随着每当回忆都有疼痛的阴暗触觉。

    一个崭新的班级,从未见过的陌生老师。她梳着老老实实的马尾辫, 穿着不起眼的旧衣服, 畏畏缩缩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着一对对看起来光鲜美满的父母,送来千娇百宠的儿女。

    她那时已很知晓一些事情。

    老林与旁的家长不同,自来将生死看得极淡。

    林愫三四岁的时候, 也曾被村里好事的长辈不怀好意地逗弄,一路哭着回家扑进老林怀里, 抽抽噎噎问:“丁舅姥总是问…我的爸爸妈妈在哪里?”

    老林唔一声, 拇指粗粝擦去她的眼泪,将她抱在膝头,云淡风轻地说:“死了。”

    “死了是什么?”林愫半懂不懂, 隐隐约约也知道再也见不到父母,鼻头一酸小脸抽了起来,忍不住就再想要哭。

    “死了,就是缘分尽了。”

    老林任她发泄,等她力竭睡着,第二日一早起床,端上一碗煮好的鸡蛋醪糟,泡两根香甜的麻花。

    醪糟和麻花,都得去邻村的赵婶家里要,也不是白要,须得付钱。

    费时又麻烦,老林平日里凑合惯了,难得做这么一次。小林愫嗜甜食,闻到醪糟香甜味道,肚子里好似馋虫打架,眼睛都没完全睁开,就扑在桌前抱起了碗。

    甜麻花被醪糟酒曲泡得松软膨大,咬在口中酥甜可口,浸着酒酿的甜香醉意,林愫一碗吃尽,又端来一碗,直吃得小肚子圆圆。

    老林深谙美食能抚慰人心的亘古真理,待她酒足饭饱心满意足,这才缓缓开口,说:“人活一世,续缘而已。”

    “生与死,便似这时空变换,你以为的生未必是一切的开始,你以为的死也未必是一切的结束。”

    绕口令一般,小林愫又哪里能听得懂,奶声奶气说:“要爸爸,要妈妈。”

    老林目光温柔,低声说:“要吃醪糟吗?”

    小林愫咬着手指:“…要。”

    等过几年她再上学,已经十分清楚,死了,就是魂魄投胎转世,肉身被埋在土里,今生今世再不得见了。

    理智上知道人皆有生有死,可内心的自卑空洞,总是在面对旁人的圆满家庭的时候,像青藤一样扎根心中,野蛮侵蚀她的心墙。

    老林自来娇宠林愫,家中条件有限,却也不让她觉得半点寒酸。衣衫虽旧,却整齐干净,每年四季不时也有新衣。

    她懂事早,也知道老林尽了全力。

    那些对旁人圆满的艳羡,深深被林愫压在心里,空虚疼痛的时候,就拿那些生死淡然的论调去抚慰。

    她虽是孤儿,过得却不怎么像一个孤儿,没有孤女的低人一等,也没有孤女的妄自菲薄。

    反倒因为老林的疼惜和纵容,被养出了善良安稳的慢热性格。

    都说小孩子天真,可天真通常伴随着残忍。小小的人儿,却一个个极会看人眼色,像生物本能一样,自觉地顺着权势的走向随波逐流。

    嫉妒、排挤、不知真相的妄自揣测,那些成人世界中漫布的恶意,在一个四十人的六岁小孩的班级中,一点也不少。

    林愫的慢热和善意,和孤女的身份那样格格不入。

    可善意却没有换来善意,反而引来了猜疑和妒忌。

    她刚入学那一年,不知受了多少委屈。

    她又倔强,宁愿红着眼眶独自一人背着书包回家,也不将半分难过在老林面前显露。

    还是老林有天放学去接她,听到几个同班的女孩不怀好意的唱着编排她的改过歌词的儿歌,这才知道林愫在学校里,原来是如此的难过。

    我报世界以善,世界却与我无关。老林十分不愿这样的阴暗,影响林愫的三观。

    那年深冬,一只红腹角雉,撞倒在林愫家门前。

    老林先是一惊又是一喜,连忙将红腹角雉抱回家中,放在暖炕之上保暖。

    “红腹角雉,是秦岭特有的灵兽,通体暗红,头有白冠,机警聪明。又名娃娃鸡,叫声像是婴儿啼哭,夜间出现的时候,十分渗人。”

    “你我运气不错,红腹角雉生性机敏,又常年生长的深山之中,现在竟然会出现在我们家门前,多半是为了报恩。”老林欣喜点头。

    “可我们做了什么善事,需要它来报恩呢?”林愫满眼好奇,忍不住顺着红腹角雉的尾羽轻轻抚摸。

    老林苦苦回忆,半响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得搪塞她道:“我做那么多好事,哪里记得清是哪桩哪件。既来之则安之,且看它怎么个报恩法。”

    可等红腹角雉第二日醒转,却十分狂暴暴躁,不肯吃食,滴水不进。关在屋中的时候便四处乱飞,以头撞门,放在门外又久久徘徊,不愿离去。

    老林和林愫被它搅得鸡飞狗跳一整日,林愫终于忍不住,犹犹豫豫问:“这红腹角雉真的是来报恩的?”

    “我怎么觉得,是在报仇呢?”

    满屋都是鸡粪,老林一边拿着扫帚簸箕清扫,一边手忙脚乱防着红腹角雉进屋。那红腹角雉几次撞到老林身上,一怒之下狠狠在老林脚背上,啄了一口。

    老林唉声叹气,恨不得将红腹角雉供在桌上给它烧香作揖,求它快些离去。

    第三日早上,林愫一睁眼,果然见到老林满脸喜色,说:“那土鸡终于飞走了,我们也不用遭这鸟罪了。”

    林愫还有些怅然,红腹角雉虽暴躁了些,但有它在,家中热闹非凡,不显冷清寂寞。她在学校没什么朋友,回到家里就当红腹角雉是半个好友,老林顾着清扫一地鸡毛狼藉,她却像过家家一样做个妈妈,给红腹角雉准备吃食招待水果,忙里忙外不亦乐乎。

    林愫难过的心情不过维持了两天,待到第五日的上午,老林一推开房门,竟然又看见那只红腹角雉,端端立在他家门前,趾高气昂,嘴里叼团一个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前文埋过伏笔的一个小故事。看有没有人记得起来我的伏笔。

    明天尽量双更。

    ☆、 报恩

    老林皱了眉头, 上前一步从那红腹角雉嘴里拽下那团东西——原来是个纸团。

    红腹角雉十分不情愿的样子,烦躁不安, 在地上一圈圈打转, 口中发出哇哇的叫声,似婴儿夜啼,十分渗人。

    老林被它叫得心烦, 便也冲着红腹角雉喊:“知道了,知道了。不要再催了。”

    他小心翼翼将纸团拆开,这才发现纸团原是信封的一角,被揉的皱皱巴巴,又不知哪里浸到水, 字迹都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