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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从野人山回来半个月了,加上在地底一闪而过的十五天,我整整一个月都没有去杂志社上班。然而奇怪的是,总编竟然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

    而我也成功的成了这个“诡案组”的一员,而且还包括了小六。

    本来因为小六未成年,所以我强烈要求应该由我来代他收取他应得的福利,但是这个建议被丁佳雯断然拒绝,并且说由她保管,等到小六成年在一次性发给他。

    不过估计到我死小六都不会成年了……

    我专门去了一次京城,也找到了那条金鱼胡同,但是却没有找到那个程雪桥,最后我只能把那封信交给了军事博物馆,作为缅怀英灵的一种方式。

    但自我回来之后,这个诡案组似乎突然闲了下来,丁佳雯每日打理她的酒吧,我自然也被她拉去做了免费的侍应生。

    美女老板娘再加上一个萌萌的小正太,酒吧的生意似乎一下就火了起来。每天晚上都有大批的单身狗来这寻找邂逅美女的机会。

    这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在这间‘不二酒吧’里做起了侍应生,小六坐在吧台上,几个美女一直围着他逗弄。

    “泉哥,你跳槽了?”

    何俊认出了一身侍应生装扮的我。

    “是啊,跳槽了,这里待遇比较高一点。”

    “不是吧,就算是待遇高也不能干这个吧?根本不符合你的理想追求嘛!”

    我拿了一杯酒放到他面前,“我还是先吃饱肚子再去追逐理想吧。”

    其实我还没有辞职,也不知道贼叔用了什么办法,让总编一直对我不闻不问。

    阿俊探过头,压低了声音,“泉哥,那事儿不是真的吧?”

    “什么事啊?”看着有些神秘的阿俊,我一头雾水。

    “咳——就是你那事儿啊。”

    “我什么事啊?你说清楚一点。”

    “你请假的事啊!”阿俊四下看了看,声音压得更低了,“你请假的第二天,总编就找到我让我接手你的活,我问她为什么他也不说,一直到你请的的假到期了还没来销假,她才告诉我,并且让我发誓要保密。”

    我更加疑惑了,难道贼叔跟她说了实情?但是以我们总编的古董脑子,她绝对不会相信才对。

    “总编说,说——说你在下班时被几个男人给叉叉圈圈了,心理受到了严重创伤,所以才没来销假,还说让我多多的安慰你,免的你取向发生变化……”

    “我去他大爷的!”我愤怒的一拍桌子,“他才被叉叉圈圈了呢!”

    我这才想起,那天晚上我接总编电话的时候,她的语气出奇的温柔。原来是怕我受到二次打击啊!

    阿俊见我激动,赶忙拉着我坐下,“泉哥,这事儿我跟谁也没说,真的。”

    这老贼,我一定要跟他拼命才行!

    我这气还没消,就听到一个女人在大声的喊服务生。

    我只好暂时放下不快,循声找了过去。

    一男一女坐在角落的卡座里,但只有女人的面前放着一个酒杯。

    女人此时已经有些醉了,头趴在桌子上,嘴里听不清是在哭还是唠叨着什么。

    “小姐,请问您有什么事么?”

    “酒……我要酒……”

    我看了坐在她对面的男人一眼,奇怪这个男人怎么不管管这个女人,就算两人不是情侣而是普通朋友,也不能让朋友这么喝酒吧?

    男人惊奇的看着我,“你能看见我?”

    我猛的打个激灵,仔细的看了这男人一眼。酒吧里灯光虽然不是很亮,但是我依然能看到,这个男人身下没有影子。

    我默默的点了点头,看这个男鬼的态度应该没有对我不利的意思。

    “呵呵,看来总算有个能跟我说话的人了。”

    “你跟这位小姐是什么关系?”

    男鬼看了我一眼,低沉地说道:“我叫赵刚,她叫闵柔,我们五年前是未婚夫妻,现在……阴阳殊途。”

    那女人此时抬头看了我一眼,醉眼朦胧的唠叨着,“死了……都死了,他们说我是白虎精……投胎,专克男人,你信不信?”

    我摇了摇头,脸上带着职业性的微笑,“闵小姐,您喝醉了,我叫个车送您回家吧?”

    “你怎么知道姓闵?”女人的朦胧醉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第二十五章 老同学

    我只是一不留神说出了她的姓,就被她敏锐的察觉到了。

    闵柔的脸很精致,即使在这里昏暗的灯光之下也能看出她皮肤的白皙细腻,眉眼之间隐隐有一股英气,长发撒乱的披在肩上,显得异常颓废。

    “您以前来过这里,而恰好我的记性还不错,所以记得您。”

    “哦?是吗?我喝多了,不记得了,给我拿酒……”闵柔又趴在桌子上,嘴里开始含混不清的嘟哝起来。

    赵刚的鬼魂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想伸手去抚摸闵柔的头发,但是他的手却从她的身体中穿过。

    “帮帮她好么?求你了。”赵刚恳求的眼神让我的心软下来,一个死去五年的人却还执着的守在未婚妻的身边,就凭这一点,就值得我帮他。

    我向他点了点头,走上去搀起了甚至有些不清醒的闵柔。走到吧台,丁佳雯却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去了,只好跟苏婉打了个招呼,架着闵柔就往外走。

    “泉儿哥,干嘛去啊?”

    “送个客人回家,回头跟神婆说一声。”

    我匆匆的回答了苏婉,带着闵柔离开酒吧来到了路边等出租。

    “闵小姐,你家住哪啊?”

    虽然是在问闵柔,但是我的眼睛却是在看赵刚。

    “中环,南京路,盛景小区,六栋四单元二零五室。”赵刚非常熟悉的说出了闵柔的地址。

    我抬手拦下一脸出租车,把闵柔塞进出租车后直接来到了她的家。

    但是就在我搀着闵柔上楼的时候,赵刚却停住了脚步。

    “你送她上去吧,我进不去了。”

    “为什么?这里有什么法器之类的东西吗?”

    赵刚摇了摇头,有些茫然的说道,“我也不知道,但是每次我走到这里的时候,就再也没法前进半步,好像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在阻挡着我。”

    我这能看见鬼,但是这些东西我却是一窍不通。

    于是我搀着闵柔上了楼,在她的包里找到了钥匙,打开了她的家门。

    进门后我才发现,这个房间似乎只住了她一个人,地上到处都是旧报纸,茶几上摆着几个空酒瓶,旁边的一个泡面碗里还剩着半碗不知道泡了多久的泡面。

    我皱了皱鼻子,说实话我的狗窝都比这里抢了不知道多少倍。

    “闵小姐,你休息吧,我走了。”我把她扶到沙发上躺好,找了一条毛毯盖在她的身上,转身就要离开。

    “赵刚,你别走,我舍不得你——”

    我的手被闵柔从身后紧紧抓住,她开始嘤嘤抽泣起来。

    我回过头,刚要解释我不是赵刚,却看到她已经闭上了眼睛,脸上的泪痕清晰可见。

    “我不是白虎精转世,我没有害人——赵刚,对不起,是我害了你……”闵柔颠三倒四的说着呓语,一会儿说是自己害了赵刚,一会说跟自己没关系。

    我抽了抽手,但却没有抽出来,仍旧死死的攥在闵柔的手里。

    看来只有等她睡着了再说了。我索性就在地板上坐了下来,背靠着沙发一只手拿起了茶几上的一份报纸。

    这是一份2011年的旧报纸,上面的头条是中东某国家的内战报道,照片上几个手持自动步枪的人正半蹲着射击,我可以清晰的看到弹壳跳出弹仓后在空中飞舞。

    我是摄影师,单从专业角度来说,这张照片可以成为经典摄像。

    大标题的下面,十几个清晰的小字:战地记者:闵柔(摄)。

    闵柔竟然是战地记者?而且还孤身前往枪林弹雨的前线?

    我不禁对眼前的这个女人刮目相看。很多人都觉得战争是一件很酷的事,那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身后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所以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

    战争很残酷,许多人在战争中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而战地记者无疑是飞舞在硝烟中的白鸽,他们战地真实发生的一切告诉给全世界的人,但是却随时都可能失去宝贵的生命。

    我又拿起了一份报纸,这份报纸是一年前的报纸,头条刊登的是另一个国家的内乱战争,我同样在报道上发现了闵柔的名字。

    接连看了好几份,都在上面的国际板块找到了闵柔的照片和文章。

    我暗暗咋舌,如果换做是我,我是绝对不会那么玩命的。偶尔一两次冒险可以被称为勇敢,但是每次都冒险那就是花式作死了。

    突然想起赵刚的鬼魂所说的,那就是赵刚死于五年前。而这些报道最早的正好是赵刚死去的那一年。

    也就是说,赵刚死后,闵柔就频频穿梭在世界各地的战场之上,而且总是出现在最前线。

    我的心突然震撼了一下,不由对这个满脸泪痕的女人肃然起敬。

    因为她这是真的在作死!可能是因为失去爱人的打击太大,让她不得不照这样一个激烈的方式来宣泄。但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就应该会想到随时可能在战场上丢命。

    但即使如此她还是不停的奔波在各国之间,只能说她的潜意识里,对死是毫不畏惧的。

    我一张一张的看着报纸,不知不觉之间睡着了……

    “喂——醒醒!”

    腿上传来强烈的痛感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睁开眼就看到闵柔正一只手叉腰,另一只手拿着一只高跟鞋站在我的面前,我腿上的疼痛多半是来自这只高跟鞋。

    我呲牙咧嘴的揉了揉大腿,“你打我干嘛?”

    “打你?你应该庆幸这里是中国,这要是在中东碰到我,我手里拿的就不一定是高跟鞋了!”说着冲我瞪了瞪眼睛,“你是怎么进到我家里来的?来干什么?快说!”

    “大姐!不是我想来的好么?你昨晚喝多了,我送你回来之后你拉着我不让我走,我陪了你一夜你不感谢就算了,怎么还用鞋子打我?”

    闵柔皱着眉头想了想,赶忙把高跟鞋扔到了地上,走过来搀我,嘴里还一迭声的道歉,“不好意思,我昨晚喝多了,实在是麻烦你了。”

    我站起来揉了揉酸疼的腰背,无奈地说道:“没关系,既然你醒酒了我也该回去了。”

    可闵柔却突然不说话了,紧紧的盯着我看起来。

    “你是泉子?”她突然兴奋的叫起来。

    泉子是我上大学时的外号,所以只要叫得上我这个称呼的,基本都是我的大学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