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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
    所以我打算,如果那食人怪鱼从敢从潭水里探出头,我就几发子弹打过去,了结它的性命。虽然它无害与我,但也把老子吓得不轻啊!

    可是,我这一眼顺着冲锋枪望过去,狰狞丑恶的巨大怪鱼没瞧见,倒是看到了另一种莫名其妙的鬼玩意儿。一眼下去,我就皱起了眉头。这玩意儿不会仅是“怪鱼”那样简单。

    在湿漉漉的潭水岸边,有一块猩红与乳白相间的不明玩意儿,从水面探出了一个半圆形。它贴靠着水岸,如探敌一般的蠕摆一阵,接着半圆形的身体整个“扣”向土岸。这一系列动作相当迅速,在我还未看清猩红与乳白究竟是怪鱼的哪块部位之时,它那片状如大饼的身体就“贴”上了地面。

    一扣一贴之后,那不知名的怪玩意儿又以相当快的速度,将整个身子从潭水里“蠕动”了出来。

    那一刻,我惊得目瞪口呆,脑空一片,甚至于忘记去扣动扳机。

    一字一句写到这里的我,再闭上眼睛去回忆那一天,去回忆出现在潭水边的惊异画面,仍然清晰无比。我只能对大家说,幽深的潭水里,并没有钻出什么长相狰狞的食人怪鱼,从岸边蠕爬上地面的,是一张“毛毯”。

    是的,毛毯,我没说错,也没写出错别字。这是我对那玩意儿的第一印象。

    它整个身子在地面铺开,就如一张正方形的大毯子。当然,那并不是一个规整的正方形,我为了方便叙述,就将它的形状暂时称作正方形好了。正方形的边长三四米左右,折算面积下来的话,估计跟今天小户型楼房的卧室面积差不多大。

    湿嗒嗒、闪泛着水光的黑色绒毛,遍及这个“正方形生物”的所有区域。之所以会有“毛毯”的第一印象,正是由那一方遍及湿水的黑色绒毛带来的。

    “毛毯”二字,不过是我为这奇异家伙取出的一个便于大家理解的称号。它自然不会是潭水里的一张毛毯。两颗玻璃珠子一般的眼睛,就镶嵌在正方形的一个尖角上。尖角处鼓起一个圆凸,那里想必就是这张“毛毯”的脑袋了。除此之外,眼睛旁边的绒毛里,好像还生出了一对短短的触角。

    触角缓柔而动,像是飘荡在水底的水草。那能确切的说明,这张从潭水里爬出来的“毛毯”,是万种生物中的一员,是带有生命的。

    而刚才我所见瞧到的交织着猩红与乳白色的部位,随着“毛毯”上岸,已经被盖到身下。这很好理解,那猩红与乳白是这张“毛毯怪物”的肚子部位,而暴露在眼下的湿绒黑毛,就是它的背部。

    这玩意儿正趴在地上,自然是露出黑毛一片的背部。

    不知是谁的背囊,还遗留在岸边。毛毯怪爬上地面后,就将那一包胀鼓鼓的背囊盖到了身下。于是,它那毯状的身躯,便被顶出了几个“山包”。

    “这他妈……”旗娃瞪圆了双眼,愣住了口,“大毛巾?”

    事实上,除了王军英,短枪备战的每个人,都被这一张脱水上岸的“大毛毯”惊得呆若木鸡。谁会想到,潭水下住的是这等怪物?

    我也更不会想到,这东西是他娘的两栖动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怪玩意儿不仅能入水,还他娘的能走路!

    而那张毛毯怪,并没有打算趴在原地,继续向我们展示它那貌若毯状的身躯。玻璃珠一般的眼睛发现了我们的踪迹,眼旁的两根触角一个忽动,接着那毯肉的边缘,如水沸一般在地面上迅速“浮动”。

    毛毯怪蠕动身体,那一整片毯肉,调整好方向,向我们袭来!

    这还不算,蠕行一阵,它那毯状的身体,忽的立了起来。瞬间,眼前的视野被遮挡一大半,铺在地面的“毛毯”也变为了披挂晾晒的“床单”。这毯状的怪物顶至三米多的高度,直立着朝我们蠕来。

    那一背的黏湿黑毛,也替换为了猩红色与乳白色相间的肚皮。

    但仰头之中我看了个清晰,猩红是毛毯的血肉,而那点缀一般的乳白,竟是一根根尖牙利齿!利齿有长有短,有粗有细,恐有成百上千之多,密集得让人发怵。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尖牙利齿

    我操!这他娘!

    之前那留下脚印的“蛇人”能两脚立起就算了,毕竟它长着脚。现在这堆肉毯,无手无足,却也能如人一般立起身子。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智慧头脑的直立行走,啥时候变得如此掉价了?

    盯着那肉毯上如尖刀般密集的牙齿,我终于明白王军英为何如此惊慌。并且,这神通广大的王副班长,竟还和它打了一架?

    最重要的是,王军英还全身而退了?

    别看那毛毯怪趴在地上时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但直立起来之后,往前扑袭的速度却惊人的快。面前好像有一阵急风拂来,就在原地瞪眼犹豫了那么一两秒,它那张毯肉就如巨网一般,飞到眼前,快要遮盖住我所有的视线。

    “腾腾腾!”

    “腾腾腾!”

    见危险袭来,几个人也从惊诧之余抽回了神。几支套着消音管的冲锋枪齐响,密集的子弹射向了那红白相间的狰狞肚皮。那立起的毯身,如同一张巨大的肉靶,我连瞄都不用瞄,就扣下了扳机。

    如果手中没有武器,这么大一张毯肉,裹住一个人恐怕是轻轻松松。要是这玩意儿盖上头顶,包上身子,接着那万千根利齿刺入身体,谁都得一命呜呼!可喜可贺,这潭水中毛毯怪物,算是冲了个喜庆——今天它碰上的是一堆兵油子,兵油子的子弹,可不长眼。

    万齿镶肚的毛毯怪的确可怕,但在飞冲的子弹面前,它就是一张面积奇大的靶子。毯状的身躯立在冲锋枪前,自然是“吃”掉了所有子弹。从枪膛里飞冲而出的弹头,在那猩红的血肉上,绽出了更为鲜红的血花。

    一颗又一颗子弹穿“毯”而过,大半个弹匣的子弹打完,血肉哪能敌得过钢铁,立起的毛毯怪抵不过子弹,很快就又软趴而下。

    呼,我长舒一口气!这就跟上次碰见的“野人”一样,虽然样貌狰狞,但却不堪一击。

    软趴而下的毛毯怪,离我们就还五六步的距离。我们端举着枪,探头相望,想确认它死透没死透。毛毯怪趴下,那猩红的血肉与乳白的尖牙利齿一并消失。

    五个人的脑袋由仰为俯,黏湿的黑色绒毛又出现在眼前。

    嘿,奇怪,子弹穿毯而过后,那毛毯怪的满背黑毛上,竟然看不到血洞。仅有血液在黏湿的黑毛之间渗出。我原本以为,几支冲锋枪能把它打成透风的肉筛子呢!看来这长相奇异的毛毯怪,皮肉要比我想象中要厚。

    一轮酣畅淋漓的射击之后,几名侦察兵扳回了自信。我甚至连弹匣都还未换上,就想站直身,走过去一瞧这怪物的究竟。

    “先别过去!退后!”素来行事谨慎的王军英突然吼了一句。

    我只好又蹲回身,一边更换弹匣,一边看向那软趴在地的毛毯怪。

    毛毯怪痿软下身子后,那约呈方形的身体,贴在地面缩了又缩,最后竟缩成了一个圆盘形。那就像一个肚子收了重击后,倒地蜷缩的人。看起来,它好像疼得很厉害。而那双玻璃球一般的眼睛和短小的触角,也随着紧缩的身体,不知缩到了什么地方去。

    他在原地儒缩不停,如一坨黑毛球。凭那抖动的身体可以看出,它应该还未死透。

    “把你枪借我!”懒得换弹匣的旗娃顺势对邓鸿超伸出手,拿过了五四手枪。

    “让你牛逼——”旗娃伸出手枪,像电视剧里的抗日游击队员一样,试探性的朝那毛毯怪打了一枪出去。

    结果五四手枪的子弹刚射入那血水黏湿的黑毛球里,紧缩蠕抖的毛毯怪,却犹如睡中一惊,猛然伸展开了身体!

    还未反应过来,就见眼前的黑毛一飞,面前猛风一拂,那怪异的毛毯怪,由球状变回毯状,接着又他娘的从地上站立了起来。旗娃“哇”的一声叫,差点一屁股摔了下去。

    闭眼一瞬间,那镶着万根利齿的猩红肚皮,又盖在了眼前。

    真他娘的没死透?

    惊炸之中,几杆待命的冲锋枪,立即又喷出了子弹。但这一次,那毛毯怪像是在紧缩中秘密加厚了被甲,飞冲的子弹依旧破开了它的血肉。可是,它却稳固的挺立着身躯,任由子弹在它肚皮绽出血花,而向前扑盖的巨大毯身,却纹丝不动。

    我操!

    见毛毯怪“免疫”掉了子弹,那近在咫尺的猩红肚皮与尖利牙齿,让我心神一乱,脑袋随即一片空白,没任何反应做出。我只能猛按冲锋枪的扳机,期待着能有一颗子弹,可以将它打退。

    可恰在这时,不停朝肩头传递的射击后坐力骤然消失,三杆冲锋枪,两前一后的哑了火——弹匣里的子弹空了!

    至于旗娃那懒小子,还半跪在地上手慌脚乱的更换弹匣。

    “跑!往后退!”此时邓鸿超吼了一句。同时,他捡起旗娃扔掉的五四手枪,对扑过来的毛毯怪连开三枪,为我们掩护。连续的惊炸枪声在耳边响起,让我回过了神。抱起枪,动起腿,我们跌撞着往后急退。

    而毛毯怪那血盆大口一般的猩红肚皮,仍然顶着子弹,朝我们扑来。

    “我操!这东西不吃子弹!”旗娃甩走空掉的弹匣,扭头对王军英失声的吼着。

    王军英这时那还有空去接话,他一边推着旗娃的肩,一边回头注意着毛毯怪。

    急退之中,我们又迅速给手里的冲锋枪换好了弹匣。双脚踩回了密集的乱丛中,但身入乱林,却丝毫不影响毛毯怪的行动。它那毯身,犹如坦克的履带一般,能硬能软,见隙而伸,遇碍而缩,变换不停。庞硕的毯肉,在枝叶杂草中,如履平地。于是忽,那毯皮的快速移动、快速伸缩中,被遮盖挤压的树草发出猛烈的簌响。

    那响动,真还像是一辆小坦克在树林里穿行着。

    毛毯怪的移动速度远超的我的想象,我们往林子里跑,它便如飞网一般,在后边儿紧追不舍。人怪两者间的距离,未能拉开,始终保持着相同的距离。冲锋枪虽然换好了弹匣,但在毛毯怪的紧追之下,我们根本没足够的时间去组织二次还击。

    “边跑变打”的战术,更是在这密林里头不适用。茂密的枝叶、浓密的野草、凸凹不平的地面、藤蔓串生在脚下,哪里能移得开眼神!如果稍有疏忽,就会跌倒在地,又或是撞上树干——这时候如果步子停下,恐怕就要被那张开血口的毛毯怪裹满全身了!

    这感觉,又像是回到了进入天坑之前。数小时前,我们被一堆敌兵撵得满山跑,而现在,又被一坨肉毯怪物撵得屁滚尿流!这简直是对士兵的“最高侮辱”。

    我不禁又感叹,这王副班长真他娘有几把刷子,在水下都能逃脱这怪物的血口!

    “跑!别停!”黄班长推按着前边儿的邓鸿超,对跑到最前的旗娃吼着。

    旗娃见毛毯怪中枪不倒,早已是吓破了胆子。这小子平日里虽然还偷懒,但跑起路来却出奇的快。他索性放弃更换弹匣,直接把冲锋枪甩上了肩头,腾出了双手,他才能以与自己速度向匹配的频率,拨开面前的繁枝密叶。

    而邓鸿超,则也是在旗娃背后,跑跳不停。我揪紧了心,祈祷这嫩手嫩脚的大学生,千万别在关键时刻,摔上一跤!

    跑动之中,压在队伍最后的我和王军英,时不时会腾上手,往身后盲开几枪。虽是盲打,但那毛毯怪就直直的跟在身后,乱飞的子弹必定是飞了几颗在那猩红的肚皮上。但子弹还是不管用,经受过第一轮射击后,这毛毯怪真像是有了免疫子弹的能力,任凭子弹穿肚而过,但那猛追的肉毯,速度却丝毫不减!

    不知是子弹的威力小了,还是这怪物的皮肉变厚了。

    我似乎隐约的感觉到,这怪物虽然不会说话,也不吼声,但它必然是怒到了极点。如果它能讲话,一定会边追边吼:“你们让老子吃了疼,老子必须要吃掉你们!”

    心慌之中,扣着扳机盲射,我不知道自己打出了多少子弹,更不知道弹匣里的子弹,又还剩多少。密林里不是一马平川,我们放不开所有速度。一阵追下来,如履平地的毛毯怪渐渐在缩短与我们的距离,如果再这样跑下去,它那立起的身子往前一个猛盖,我和王军英就会被团团裹住。

    事实上,比起几小时前那些越军士兵的追撵,这张毛毯怪所带来的恐惧,要远甚于前者。不言重的说,那还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恐惧。我甚至想扔下冲锋枪,甩下背囊,丢下一切,撒腿死命的跑——丢盔弃甲这个形容败兵的成语,或许是讲的这种心理吧!

    回想起来,不论是炸碉堡,还是摸敌哨,都没让我这般惧怕。毕竟不怕子弹的怪物,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脑袋里多少受到了“冲击”。而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那镶着千百根利齿的猩红肚皮,比黑洞洞的枪口,要可怕万倍!

    我可以被枪打死,也可以被刀子捅死,但绝不能被那既狰狞又恶心的肉毯裹起来!

    “光荣弹!”跑动中的王军英突然对我吼了一句。

    光荣弹?恐惧与惊慌之中,一时间我没反应回来。随即心里一个咯噔,难道连这神通广大的王副班长也觉得逃跑无望,准备让我拉响光荣弹,和毛毯怪同归于尽?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光荣弹

    “啥?”我回吼着,想确认一遍他的话语。

    “我说,把你脖子上的光荣弹扯下来!”王军英吼答的同时,又往背后开了两枪,“赶快!”

    真是把光荣弹扯下来?

    不过,这一问的时间里,我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对,想到了什么!

    半秒之后,两眼放光,我领会到了王军英的意思。光荣弹是用来与敌人同归于尽的,这不假,但它好歹也是实打实的手榴弹做成的啊。除去同归于尽,它同样也能杀敌,也能救命——这才是王军英的意思。

    因为被越军士兵围困在悬崖边上时,他就这样做过!

    不多犹豫,我立即腾出一只拿枪的手,伸进衣领里头。身体在急跑,光荣弹就置于背心之下,顶在胸膛上,如心脏一般颇有节奏的跳动着。一手捏稳跳晃的光荣弹,我咬牙用力一扯。

    后颈似乎没有痛感传来,挂系光荣弹的红布条,就从我的脖子上挣断了。

    圆溜溜的手榴弹就握在手中,恐慑的心脏立即有了那么一点儿底气——钢头子弹打不死你,我还不信这手榴弹,还炸不穿那肉毯!

    王军英看到了光荣弹,立即说:“快扔!”

    将冲锋枪夹至腋下,我腾出双手,拧开了手榴弹的引信。

    鸡蛋一样的手榴弹,被我一首紧握在手中。之前在崖头上顽抗越军时,王军英将自己胸前的光荣弹,扔出去过一次。当时我还夸他艺高人胆大。不过这种卵形的手榴弹,对我来说有些陌生,仅在侦察大队临战训练前扔过一两次,不如以前那种木柄子手榴弹顺手。

    印象之中,这种手榴弹从拉开引信到爆炸,大概两三秒的时间。

    不成功,便成仁,几个人的性命,如今全压在这一坨小小的手榴弹上。尽管我对卵形的手榴弹扔得不熟练,但这个时候,也他娘的只能玩玩儿命了!

    有时候,人越是恐慌,脑瓜子就越是好使。扭稳手榴弹那一刻我又忽然想到,手榴弹如果炸得过早,或者炸得过晚,都不能给予毛毯怪毁灭性的打击。而这颗光荣弹又宝贵无比,我们没有多余的,扔一个就是少一个。

    所以,我只能将这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玩意儿在手中捏他一阵,才能把握出最佳的爆炸时间。

    “都趴下!”拉开引信后,我对前面的他们吼了一句,“要扔雷了!”

    手榴弹已经在我手中握了一秒左右,弹身冒出了一股青烟,随时可能爆炸。这种感觉,在我攻坚碉堡,成为“战斗英雄”的那一夜里就体会过。虽然那一晚我捏的是拉开引信的爆破筒,但两者都是同一类事物,没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