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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而一觉醒来之后,我这才发觉腿部酸疼得不行。昨天的长远跋涉,开始在身上有了反应。

    火堆烧得不旺,微弱的火苗让人打瞌睡。

    我一手揉着腿脚,一手拿起木棍子,往火堆里匀了匀,这才烧得旺了一些。揉完腿脚,无事可做,我一手抱着冲锋枪,一手撑着下巴,望着洞口发呆。

    那只大猴子中了子弹,这山林里头没有医院,它肯定撑不过今晚,也肯定不再会回洞里来了。这洞又那么隐秘,越南人肯定也不会找上门来,干守在这里没意义,要不我就打个盹吧?刚才驱赶掉了困意,又在昏暗的光线中,跑了回来。

    但要是洞里有其他未知的危险出现,我不就成罪人了吗?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启程

    比起丛林外头,这洞穴里要舒服、静谧太多。至少,没有了烦人的毒蚊。火光的照耀范围内,只有偶尔爬过的黑虫,那像是蟑螂,像是蜈蚣,也像是蜘蛛。

    不过,蚊虫有个好处就是,能让你不易入眠。这在令人犯困的守夜中,无疑是利大于弊。

    困意来袭,我不停得眨巴着眼皮,和自己做着思想斗争,努力驱赶困意。后来不知怎么,忽的一下,我回想起了之前被打断的梦境,想起了田荣国。

    照片儿,电影儿,都不如做梦来得真切。一个人离世之后,就真只有在梦里才能相遇。关于那个战斗的夜晚,我梦到过无数次,每次醒来都觉着仿如昨日。我还是那个怕炮的新兵蛋,而不是现在这个老兵油子。田荣国还在,老班长也还在。

    所以每次梦一醒,我就感觉若有所失。

    想着想着,脑袋里越来越惆怅。我干脆在脑袋里抹走了田荣国的脸,不再去想那小子。然后,我又想起未来,想起父亲,想起大哥和幺弟。六年时间一晃就过去,我的世界里除了军营,仿佛再无他物。

    有时候我甚至开始逃避,开始害怕。逃避军营之外的生活,害怕自己出了部队后,年纪虽然混得老大不小,可还是一事无成,无业可做。

    都说知识分子有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傲气,但对于我这个“半罐水”来说,离天不怕地不怕的境界还差得远——惶恐情绪倒是不少。

    吃晚饭的时候,旗娃高谈阔论的那些,让我非常感兴趣。也许六年晃过去,外面真的发生了一些天翻地覆的大改变吧。我很想去见识见识。但一想到自己要脱掉这身军服,心里头又有那么一点不舍。

    是啊,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回想起来也很巧,刚入伍没多久,我就被送上了战场,出生入死中,好不容易在鬼门关前筛回了一条性命,而回国之后的那些事,已经被岁月所冲淡。我本已经接受了这个不太圆满的结果,却没想到没几阵复员在即时,我又披起军服,手握钢枪,故地重游。

    可能我就是当兵的命吧,上学那会儿想做个知识分子,却发现自己根本吃不了那苦,整天贪着玩,不是跑街串巷,就是打架斗殴。

    文革开始后,毛主席发了话,社会上流行斗这斗哪,学校也渐渐停了课。当年我还是一个毛头小子,却熟得较早。在班上的其他同学还什么都不懂的时候,我就做起了“革命小将”,并“炮击教务处”,第一个在班上闹起了“革命”。

    一位姓秦的数学老师,因为以前较为严厉的批评过我一次,还动了手,让我怀恨在心。所以我将他作为了“革命对象”。

    我那时候虽然半大不小,但写文章却很拿手。照着报纸上的文风,我匿名写了一张大字报,将他的一些小错误无限放大,大肆张贴、宣传,并带头罢了他的课。

    诚然,那时候的我不过是贪玩好斗,并不是与那位秦老师有多大的血海深仇。加之上面的政治力量一鼓动,我自然有了借口和靠山去“报仇雪恨”,也可以名正言顺的贪玩罢课。

    但是谁又知道,由我那张“炮击教务处”大字报所引起的导火索,使得那位秦老师后半生相当凄惨,因为后面的事情越闹越大,已经超出了我这个小毛头的控制。

    这是我愧疚一辈子的事情。

    后来,到了农村做知青后,我过得仍然不安分。整天想着偷懒,想着找新鲜,想着和其他人干点儿偷鸡摸狗的事情。比如今天偷李老乡的鸡,明天拿王乡亲的蛋,后天又去供销社骗几颗糖。

    好在当时的胆子也没捅破天,没敢做些更出格的事情。最出格的,无外乎是对那些女知青搞些恶作剧罢了。但要是这些事情当时被生产队长查了出来,我恐怕都没机会参军入伍了。

    参军之后,我又过得比较舒坦,特别是做班长那段时间。手下的战士们对我毕恭毕敬,惟命是从,而错失荣誉后的我,心理多少有些不满,于是就脾气暴戾,说一不二,过得像个小皇帝。

    说得严重点,我总感觉自己的前二十几年,都被军营的记忆冲淡了,总感觉自己当了一辈子兵。如果要脱下这身军装,那应该是下辈子的事情。

    所以,我才会对复员后的人生,有几分排斥与担忧。

    从家里的来信,和连部的报纸上我能感觉到,现今的世界,和我入伍之前相比,变化太多了。而军营之外那个开始有色彩添抹而进的广阔世界,让我在逃避和惶恐的情绪中,不可避免的多了几分期待。

    毕竟嘛,二十来岁,谁心里都爱东想西想,谁心里都焦来虑去,并且,谁又不曾蠢蠢欲动过呢?

    火焰噼噼啪啪,四周安静无声。就这样沉思了不知道多久,就见火势又小了下来。我揉揉双眼,动起困倦的双手,添柴匀火。

    后来,我发着呆,总算是熬过了剩下的时间。唤醒接岗的刘思革,我抓紧了时间,倒头就睡。

    第二次睡下,倒也没再有怪梦缠脑,待到再次被叫醒时,已经是启程的时间。

    但洞穴里没有日光破云,光亮一片,里头仍然是一片昏暗。柴已经烧光,火堆就剩很小一撮。借着微弱的光线,几人在洞穴里迅速穿戴完毕。

    昨晚守岗之后的第二觉,倒还睡得比较舒坦。所以我现在的精神状态还不错,只是腿部仍然有些酸痛。

    醒来后的一个插曲就是,刘思革那老小子准备穿鞋时,却发现了什么不对。他捏稳鞋子,往地上一拍,众人被惊得头皮一麻。因为这一拍,那鞋子里竟窜出一条红黑相间的大蜈蚣。鲜艳的红色,在微弱的火光下碍眼无比。

    蜈蚣有好几根手指那么长,它被刘思革惊醒后,慌忙动起让人发麻的百根触脚,往洞穴边上逃去。

    刘思革举起解放鞋,“啪”的一声,往那蜈蚣拍去。

    “日你个奶!”他骂道,然后抖了抖手中的鞋,再穿好。

    大蜈蚣被鞋底一个猛拍之后,碎裂在原地,并挤露出恶心的黄白汁液。

    呵,我在心里蔑笑着,昨天放走了敌人,连毒虫都不乐意你呐!

    不过这也让我们多留了一个心眼,没有穿鞋的,也将鞋子拿起来拍了又拍,看了又看,确定里头没有钻进去什么玩意儿后,才放心的穿上。

    磨灭掉了明显的篝火痕迹,我们又捡起地面的垃圾和子弹壳,丢进了洞穴里边儿的缝隙里。

    抬手看表,现在是凌晨六点过。六个人简单嚼了一些压缩干粮作为早饭,就背负好装具,准备启程。旗娃闹肚子疼,说要方便一下,让我们在外头等着。王军英给了他一分钟的时间,让他不论是干是稀,都快点儿解决。

    “啥,一分钟?排长嘞,一分钟这哪能够啊,脱裤子都得半分钟啊!”旗娃在洞穴的黑暗中哀求着,想多要点儿方便的时间。

    “而且,我还得检查有没有蜈蚣虫,”他推开手电筒,在洞穴里扫来扫去,“那玩意儿顺着屁股爬上来的话,谁受得了?”

    王军英板着个脸,不为所动。他看了一眼手表:“一分钟就是一分钟,别跟我讨价还价,从现在就开始算时间。你莫非真想拉屎三点钟不成?”

    见王军英态度坚决,旗娃只好赶紧脱下装备,举着手电筒跑进洞穴的黑暗里。接着,就是一阵手忙脚乱的声音。众人被旗娃逗乐,挂着笑容走出了洞穴。

    外面的天,并没有亮透。

    灰蒙蒙的一片天,还停留在黎明拂晓之前的半黑暗状态。雨已经彻底停了,凉爽的空气混杂着泥土的芬芳扑面而来,好不惬意!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虽说现在的天还没亮透,但周围的事物已经基本能辨清。

    我们确定了昨晚那大猴子不在附近后,便继续持枪警戒,等待察看地图的黄班长做好图上准备。

    旗娃倒很准时,一分钟不到,就提着裤子从洞穴里走了出来。待黄班长确定好了方位,我们就爬坡入林,继续赶路了。

    果不其然,雨后的丛林,非常难走。松软的泥土,踩一脚就会把鞋子陷进去,然后再抬脚的时候,鞋底已是附上了厚厚一坨泥。倒不是说怕脏,是因为这样的路面走起来耗时不说,又非常的耗费体力。因为粘附在鞋底上的泥,会越积越多。

    而灌注了雨水的山坡,又湿滑无比。山坡上多苔藓,多湿泥,一不注意就会在坡头上跌他一跤。

    恐怕今天的腿脚,又要多受不少罪了。

    树上的枝叶,还残留有很多雨水,我们积接了一些下来,用作洗脸。浸凉的雨水敷面,也是提人心神,惬意得很。经过一夜的雨水冲刷,初醒的越南丛林,寂静宜人,凉爽无比。随着天色的渐渐变亮,能看到远处的雾气荡漾在峰峦高山之间,浮沉于密林繁叶之上。

    百雾满川,如浪波起伏。山雾一浮一沉,时收时紧,翕张有序,好不迷人!

    而我们自己,也就穿梭在这些雾气里。尽管脚下的软泥滑路惹人心烦,但站在山腰间,探向远处雾气缭绕的群山的那一刻,我仍然觉得这片丛林美如仙境。

    如果这片土地一直都是那么凉爽,一直都能保持这般美景,那该多好!

    但这仅仅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雄壮的朝阳,随着六人脚下的一步又一步,渐渐抬上了地平线,升到了头顶。接着,那刺人的阳光,在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中,又射穿了雾气,往这越南丛林里,源源不断的注入热量。

    雾气散开,烈阳炙地。

    侦察面罩盖在头上,很快就捂出了汗。一头的热汗告诉我,美好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熟悉的越南丛林,又回来了。

    正文 第三十七章 :血窟窿

    昨晚的降雨不止让脚下的泥土起了变化,一路上,能看到好多冲垮的山坡,以及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滚滚急流。试想,假如昨晚我们没有睡在安稳的洞穴里,而是暴露在这荒郊野岭,那恐怕会带来不少的麻烦。

    而那些突如其来的、带有规模的山洪泥石流,还不仅仅是带来麻烦那么简单。它们还会夺走性命。

    这样一想的话,昨晚那只大猴子无窝可睡,一定过得很惨。我们作为侵略者,用“武力”迫使它签订了“不平等条约”。这也是自然界的规律,弱的怕强的,强的怕更强的,更强的敌不过有智慧的。

    行至一道石坡之前,一条混合着黄尘泥沙的急流,由光滑的石坡上冲下,气势磅礴的横亘在我们面前,挡住我们的去路。急流很宽,也很急,应该是一条被暴雨注入了流量的小溪。溪流不仅急,并且还时不时的冲下大块的断木,很是危险。

    这种危险我们自然不会去淌,无奈之下,只好顺着溪流而下,绕路而走。虽然太阳已经升起,但这条溪水仍还是没有减流的趋势。溪水在树林里哗哗啦啦的响,欢快得有些过了头,六个人顺着急流左拐右拐,却还是未能跨越过它。

    与其这样浪费脚力,还不如坐着等它歇息下来。因为溪流挡着了我们的预定路线,现在已经随它绕了一大截路,偏移了路线不少。而现在烈日当头,早已停止了降水,溪流的欢快总有停下来的那一刻。于是,黄班长就让我们就地休息,等这溪流的劲头降下来再通过。

    趁着这个时间,我们就集了些雨水进水壶。邓鸿超蹲在岩边,取下侦察面罩,戴上眼镜,脑袋左转右转,探个不停。我问他在找什么,他答,还在想着昨晚那个野人,也就是大猴子。

    我说,那个大猴子中了子弹,现在肯定死了。

    邓鸿超点头,回答说,他明白,所以才想找到野人的尸体,拍上一张相片。因为那东西很珍贵,拍回去了是个大发现。也许还能震惊整个科学界。

    旗娃却插话进来说:“当真?那猴子精能震惊科学家?”

    “不假。”邓鸿超左顾右盼着,“连外国的科学家也能震惊一下子。”

    “那咱们的任务,和那野人比起来,哪个更有分量?”刘思革也插了一句。

    黄班长戏谑的一笑,继续留察溪水的流量。

    邓鸿超显然是被这个问题难住了,他转着眼珠思考了一会儿,最后苦笑着摇头。

    “领域不同,这个没办法比较。”他说。

    我开也着玩笑插话说:“光是照相不顶用,我如果在大猴子身上揪几撮毛,粘到旗娃身上,再用相机照一张,也更那鬼玩意儿没什么区别,别人也看不出来。所以啊,你要把大猴子拖回去才行。科学家可不比咱们笨。”

    “对,早知道昨天就把那猴子精毙掉,再扛回去领赏——”旗娃捏起了下巴,“但那么大一坨肉,扛起来估计够呛!”

    “小毛病,要是那东西真的值钱,回我老家,把山走个遍,再逮一只毙掉,一样领赏。”刘思革挤起脸上的皱褶,笑着说。

    邓鸿超嘿嘿一笑,又答了一句什么,但我没听进耳朵。因为这时候,我的视线里出现了其他东西。

    在哗啦啦的急溪边上,一条花花绿绿的游蛇,忽然从一页岩石下钻出了头。我下意识的就做了一个噤声手势,然后抓起枪,慢慢站直了身子。

    雨后正是蚂蝗出击的大好时机,一旁的旗娃,正在谈话中束紧自己的绑腿,以防昨日“蚂蝗钻裤裆”的险象再次发生。我顺手拍了拍他,然后朝游蛇的方向努了努头。旗娃倒还反应得快,看见游蛇之后,立即也两眼放光,站起身子。

    游蛇那花花绿绿的身子向世界宣示着,它可能是有毒的,是不好惹的。但是呢,蛇身倒还长得较为粗壮。管它有毒没毒,那一定是盘不错的烤蛇肉。包里的压缩干粮才吃了一天,我就又想弄些新鲜的食物入肚了。

    我来不及仔细斟酌抓蛇的行为是否妥当,就已经迈出了步子——我实在不想让这到嘴的食物溜掉。

    那蛇离我们有个三五米的距离,它吐着嘴里的长长信子,已从那页岩石之下游出了大半截身子。邓鸿超这时也见识到了那花花绿绿、引人发麻的蛇身,他惊了一声,往后缩了几步。其余人则默不作声的看着我和旗娃,摸向那条花蛇。

    花蛇蜿蜒着身子,慢悠悠的爬向与我们相反的方向,没发现后面的来人。我将冲锋枪的折叠枪托展开,然后示意张旗正,把刀子摸出来。

    越是接近那条花蛇,我就越是有些紧张。

    如果抓蛇的过程中,我的动作稍有疏忽,花蛇转身咬我一口,那我估计就得交代在这溪水边了。因为这条游蛇尖头花身,十有八九都是剧毒。剧毒之下,花蛇只需小啜一口,就能让我无计可施,坐下等死。

    但犹豫的同时,我已来不及反悔,几个步子快走到那蛇后,我身体迅速一压,举起枪托,准备砸向那花蛇。

    可谁知这个时候,发力中脚下的软泥一滑,身体即刻失衡,一个趔趄就往下栽去。心头“咯噔”一下,我心里的骂话还没蹦完全,身体就贴掉了地面。倒地之后,那花花绿绿、蠕软的蛇身,就贴在了脸前。

    事后回想,那花蛇估计是肚子空了,才慢悠悠的出洞寻食。而肚子空荡荡的它,反应力也下降了不少。否则我倒地之后,那花蛇就会立即转头反咬我一口,取我性命。

    那我这条年轻的生命,就要断绝于毒蛇之口——对于一个兵来说,这种死法有些尴尬,甚至有些丢人。

    不过,与其说是花蛇的反应速度变慢,倒不如说是我的反应力很快。脚下觉着一滑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往下栽倒的过程中,我赶紧丢掉了手中的冲锋枪,然后护身倒地。